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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15
证券代码:002035                                 股票简称:华帝股份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帝股份
股票代码:002035
信息披露义务人:石河子九洲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 37 号 2-71 室
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南堤路 68 号
股权变动性质:法人资格丧失办理非交易过户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和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
义务人石河子九洲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九洲投资”)在华帝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帝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华
帝股份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并符合《收购办
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目录
释义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受过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
       大民事诉讼和仲裁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情况
第二章 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决定和目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华帝股份或者处置其
       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第三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帝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和比例    13
       二、权益变动方式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第四章 资金来源
第五章 后续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改变或调整计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重组的计划   1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计划         15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作重大变化的计划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16
第六章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二、与上市公司之间关于同业竞争的情况
    三、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
第七章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大额资产交易的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额交易的情况         19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者类似安排 19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情况
第八章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
    票的情况
第九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度财务资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2015 年度审计报告摘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清算审计报告摘要
第十章 其他重大事项
    声明
    财务顾问声明
    法律顾问声明
第十一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二、备查地点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华帝股份、上市公司         指
                                股票代码:002035
信息披露义务人、九洲投资   指   石河子九洲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清算组                     指   九洲投资清算组
                                九洲投资注销,其法人资格丧失,从而导致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华帝股份权益变动
元                         指   人民币元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本报告书                   指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九洲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石河子九洲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已注销)
      注册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
     注册号码       442000000260140
   组织机构代码     282028123
  税务登记证号码    659001282028123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济性质       民营
     经营期限       1993-12-09 至 2043-12-08
    普通合伙人      中山蓝高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已注销)
                    中山蓝高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已注销)、潘权枝、邓新
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 华、李家康、黄文枝、关锡源、杨建辉、黄启均、潘
                    叶江
                    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
     经营范围       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南堤路 68 号
     通讯方式       0760-2211816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九洲投资持有华帝股份的股份 62,513,789 股,占华帝
股份总股本的 17.21%,为华帝股份第一大股东。
    九洲投资原普通合伙人中山蓝高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取
  得《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粤中核注通内字【2015】第 1500329221 号),注销
  完毕。2016 年 3 月 21 日,九洲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九洲
  投资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潘浩标、李家康,以九洲投
  资 2016 年 2 月 29 日的财务状况为基础对九洲投资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得
  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九洲投资清算组由潘浩标先生担任清算组负责人,已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向
  工商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石开工商)登记内备字【2016】第
  253450 号)。清算组于 2016 年 9 月 2 日在《北疆晨报》上公告清算事宜,通知
  债权人申报债权。
         2016 年 12 月 8 日,九洲投资取得《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石开工商)登
  记内销字[2016]第 464060 号),注销完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
         九洲投资原普通合伙人中山蓝高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已注销,九洲投资亦已完
  成注销,因此九洲投资无实际控制人。九洲投资各合伙人出资额及财产份额占比
  如下:
             合伙人                  出资额(元)              财产份额占比
潘权枝                                        910,000.00                 7.0000%
邓新华                                      1,560,000.00                12.0000%
李家康                                      1,560,000.00                12.0000%
黄文枝                                      1,560,000.00                12.0000%
关锡源                                      1,560,000.00                12.0000%
黄启均                                      1,560,000.00                12.0000%
杨建辉                                      1,560,000.00                12.0000%
潘叶江                                      2,729,000.00                20.9923%
中山蓝高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0.0077%
(已注销)
             合计                        13,000,000.00                      100%
  注:根据中山蓝高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杨建辉先生签署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中
  山蓝高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九洲投资财产份额转让给杨建辉先生。
      九洲投资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转让华帝股份 1200 万股股票,并将转让股份
  所得支付给合伙人黄启均先生、关锡源先生,并减少黄启均先生、关锡源先生在
  九洲投资相应的财产份额中持有华帝股份的比例。该交易详情见华帝股份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
  让协议的公告》。九洲投资全体合伙人一致确认,从 2015 年 5 月 13 日起,各合
  伙人在九洲投资的财产分配权比例如下:
                                                         享有九洲投资持有华帝
                             享有九洲投资持有华帝
              合伙人                                     股份股票外的财产分配
                              股份股票的分配比例
                                                                权比例
潘权枝                                 8.343703546%                      7.0000%
黄文枝                                14.303491794%                  12.0000%
李家康                                14.303491794%                  12.0000%
邓新华                                14.303491794%                  12.0000%
杨建辉                                14.303491794%                  12.0000%
潘叶江                                25.021932566%                  20.9923%
黄启均                                 4.705609317%                  12.0000%
关锡源                                 4.705609317%                  12.0000%
中山蓝高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0.009178071%                      0.0077%
(已注销)
             合计                               100%                       100%
  注:根据中山蓝高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杨建辉先生签署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中
  山蓝高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九洲投资财产份额转让给杨建辉先生。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
              九洲投资主要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
       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业务。
              九洲投资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256,366,058.13        103,483,509.60         100,952,128.85
       负债                     156,421,509.00          79,513,346.18          13,505,536.00
       所有者权益                 99,944,549.13         23,970,163.42          87,446,592.85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1,080,000.00                     0.00                   0.00
       净利润                     4,302,592.75            4,050,209.45       139,910,462.76
       注:2013 年、2014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5 年度财务数据已审计。
              根据中山市中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石河子九洲股权投资有
       限合伙企业清算审计报告》(中正会审字(2016)第 Z10038 号),截至 2016 年
       11 月 16 日,九洲投资资产为 38,621,489.56 元,负债为 0.00 元,所有者权益为
       38,621,489.56 元。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九洲投资清算组由潘浩标先生担任清算组负责人,已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向
       工商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石开工商)登记内备字【2016】第
       253450 号),同时九洲投资原普通合伙人中山蓝高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执行事
       务合伙人,其委派代表亦为潘浩标先生。因此,清算期间九洲投资的主要负责人
       为清算组负责人潘浩标先生。其个人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清算组负
潘浩标              44062019630718****   中国       广东中山              否
           责人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受过的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最近五年内,九洲投资及主要负责人潘浩标先生未受
     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九洲投资未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章 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决定和目的
         九洲投资已完成注销,因此九洲投资所拥有的华帝股份的股份因九洲投资法
     人资格丧失需按照各合伙人享有九洲投资持有华帝股份股票的分配比例办理非
     交易过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华帝股份
     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九洲投资已注销,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华帝
     股份的股份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后,九洲投资将不再拥有华帝股份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2015 年 6 月 25 日,九洲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会议作出决议,将九洲投资
 持有华帝股份的 62,513,789 股股票分配如下:
                            享有九洲投资持有华帝      应分配华帝股份股票数
         合伙人
                             股份股票的分配比例              (股)
潘权枝                                8.343703546%               5,215,965.00
黄文枝                               14.303491794%               8,941,655.00
李家康                               14.303491794%               8,941,655.00
邓新华                               14.303491794%               8,941,655.00
杨建辉                               14.303491794%               8,941,655.00
潘叶江                               25.021932566%              15,642,158.00
黄启均                                4.705609317%               2,941,655.00
关锡源                                4.705609317%               2,941,655.00
中山蓝高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0.009178071%                    5,736.00
(已注销)
             合计                             100%              62,513,789.00
 注:根据中山蓝高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杨建辉先生签署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中
 山蓝高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九洲投资财产份额转让给杨建辉先生。
     2016 年 3 月 21 日,九洲投资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经过全体到会合伙人表
 决,一致同意成立清算组对九洲投资进行清算。
     2016 年 8 月 30 日,九洲投资清算组取得《备案通知书》((石开工商)登记
 内备字【2016】第 253450 号),《备案通知书》内容如下:经审查,提交的石河
 子九洲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清算组成员备案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
 以备案;清算组负责人为潘浩标;清算组成员为潘浩标、李家康。
     2016 年 9 月 2 日,清算组在《北疆晨报》上公告清算事宜,通知债权人申
报债权。
    2016 年 11 月 16 日,九洲投资召开关于合伙企业解散财产分配的合伙人会
议,通过可供分配的财产分配方案。
    2016 年 11 月 17 日,中山市中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石河子
九洲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清算审计报告》(中正会审字(2016)第 Z10038 号),
认为九洲投资清算会计报表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反映了九洲投资 2016 年 11 月 16 日的资产、负债、清算净损益以及 2016
年 3 月 1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6 日的清算损益情况。
    2016 年 12 月 8 日,九洲投资取得《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石开工商)登
记内销字[2016]第 464060 号),注销完毕。《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内容如下:
经审查,提交的石河子九洲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资料齐全,符合
法定形式,石河子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准予注销登记。
                      第三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帝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
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九洲投资持有华帝股份的股份 62,513,789 股,占华帝股份
总股本的 17.21%,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权益变动方式
    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九洲投资决定解散企业、进行清算,并出具了清算
审计报告。根据清算审计报告,九洲投资所持有的华帝股份的股份将根据 2015
年 6 月 25 日合伙人会议决议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权益变动如下:
           合伙人           享有九洲投资持     应分配华帝   应分配华帝股份
                            有华帝股份股票    股份股票数     股票数占华帝股
                              的分配比例        (股)        份总股本比例
潘权枝                         8.343703546%   5,215,965.00     1.436187648%
黄文枝                        14.303491794%   8,941,655.00     2.462036165%
李家康                        14.303491794%   8,941,655.00     2.462036165%
邓新华                        14.303491794%   8,941,655.00     2.462036165%
杨建辉                        14.303491794%   8,941,655.00     2.462036165%
潘叶江                        25.021932566% 15,642,158.00      4.306983293%
黄启均                         4.705609317%   2,941,655.00     0.809968736%
关锡源                         4.705609317%   2,941,655.00     0.809968736%
中山蓝高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0.009178071%       5,736.00     0.001579376%
(已注销)
             合计                     100% 62,513,789.00      17.212832449%
 注:根据中山蓝高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杨建辉先生签署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中
 山蓝高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九洲投资财产份额转让给杨建辉先生。
     清算结束后,九洲投资将不再持有华帝股份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非交易过户的相
 关手续。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华帝股份的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
 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四章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法人资格丧失办理非交易过户,不涉及资金支付,不涉及
 资金来源。
                       第五章 后续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改变或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九洲投资已注销,无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
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重组
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九洲投资已注销,无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
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
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更换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九洲投资已注销,无拟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
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包括更改董事会中董事的人数和任期、改选董事的计划或建
议、更换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或建议;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九洲投资
与其他股东之间没有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九洲投资已注销,无拟对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条款进
行修改的计划。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九洲投资已注销,无拟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
大变动的计划。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作重大变化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九洲投资已注销,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作重大变化
的计划。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
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九洲投资已注销,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
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六章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华帝股份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本
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华帝股份仍具备独立经营的能力,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
销售、研发体系,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继续保持管理机
构、人员、生产经营、资产、财务的独立或完整。
二、与上市公司之间关于同业竞争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九洲投资与华帝股份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
同业竞争的情况。
    九洲投资于 2004 年 8 月 5 日向华帝股份作出《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
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承诺“在我公司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对贵公司拥有
实质控制权期间,我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营;与他人合资、合
作或联营等经营方式经营)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现在或将来主导产品、主
营业务相同或相类似且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九洲投资已注销,上述
承诺将自动失效。
三、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九洲投资及其关联方中山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和中
山市能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华帝股份存在以下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
                                                                              单位:万元
       时间                     关联方名称                             金额
                         中山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                     420.67
  2013 年度
                        中山市能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406.77
  2014 年度              中山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                      7.67
注:
1、中山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是九洲投资控股子公司,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山华帝取
暖电器有限公司已注销。
2、2011 年,时任华帝股份副总裁付韶春、刘伟、吴刚和中山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投资
设立中山市能创电器科技有限公司。2014 年 12 月 30 日,华帝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中山市能创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完成收购后,
中山市能创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华帝全资子公司,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山市能创电器
科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山市华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华帝股份与中山市能创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的关
联交易事项已经华帝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华帝股份独立
董事已事前认可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时间                 关联方名称                 交易类型                金额
                      中山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       收取商标使用费             87.32
   2013 年度
                     中山市能创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收取商标使用费             58.51
   2014 年度         中山市能创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收取商标使用费             37.04
                                           收购中山市能创电器科
                中山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                          513.96
                                           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九洲投资           收购德乾投资 10%股权   500.00
    华帝股份与中山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和中山市能创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的
商标授权事项已经华帝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华帝股份收购中山市能创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及其
收购九洲投资持有的 10%的德乾投资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华帝股份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关联交易为华帝股份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
的,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定价合理,没有损害华帝股份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不会对华帝股份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华帝
股份及其主要业务的独立性,同时,该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华帝
股份的相关制度进行,不会对华帝股份造成不利影响。除上述关联交易外,九洲
投资及其关联方与华帝股份之间无其他关联交易。
    九洲投资于 2004 年 8 月 5 日向华帝股份作出《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
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承诺“我公司不会利用在上市公司的控股地位及控制关
系进行损害、侵占、影响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九洲投资已注销,上述承诺将自动失效。
           第七章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大额资产交易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九洲投资及其主要负责人不存在与华帝股
份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华帝股份最近经
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的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额交易的情况
    2015 年 4 月 21 日,九洲投资与华帝股份董事会董事潘叶江先生正式签署《股
份转让协议》,九洲投资向潘叶江先生转让华帝股份的股份数量为 12,000,000 股,
占当时华帝股份总股份的 3.34%,转让价格为 10.20 元/股,交易总额为人民币
12,240.00 万元。该交易详情见华帝股份 2015 年 4 月 22 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除了上述交易外,九洲投资及其主要负责
人不存在其他与华帝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
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的情况。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者
类似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九洲投资及其主要负责人不存在对拟更换
的华帝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
或安排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九洲投资及其主要负责人不存在对华帝股
份有重大影响的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第八章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九洲投资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
买卖华帝股份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前 6 个月内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九洲投资主要负责人潘浩标先生及其直系亲
      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华帝股份股票的情况。
                      第九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度财务资料
           九洲投资 2013 年度、2014 年度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15 年度财务报表已
      经中山市中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具体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390,152.04             67,215.75         11,979,840.95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76,468,340.00         53,193,340.00         50,742,340.00
   存货
   其中:消耗性生物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98,858,492.04         53,260,555.75         62,722,180.9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长期股权投资                   53,566,953.85         50,222,953.85         38,229,947.9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917,278.72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3,333.52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57507566.09         50,222,953.85         38,229,947.90
         资   产   合 计        256,366,058.13        103,483,509.60        100,952,128.8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47,500,000.00         69,5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14,000.00
  应交税费                            44,949.00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8,876,560.00         10,013,346.18         13,491,536.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56,421,509.00         79,513,346.18         13,505,536.0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负   债 合 计                                 79,513,346.18         13,505,536.00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3,000,000.00        13,000,000.00         13,000,000.00
          资本公积                          21,256,912.95        21,256,912.95         21,256,912.95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7,219,753.56
          未分配利润                        58,467,882.62       -10,286,749.53         53,189,679.90
              所有者权益合计                99,944,549.13        23,970,163.42         87,446,592.85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256,366,058.13       103,483,509.60        100,952,128.85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080,000.00
   减:营业成本
         营业税费                                   59,400.00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2,965,704.18             148,000.03              69,468.5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6,083,044.38           8,220,755.32          3,929,269.31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净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净收益(净损失以“-”号填
                                               12,420,444.25         12,418,964.80        140,876,343.90
列)
二、营业利润                                    4,392,295.69           4,050,209.45       136,877,606.09
   加:营业外收入                                    6,497.06                                3,032,856.67
   减:营业外支出                                   96,2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净收益
以“-”号填列)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302,592.75           4,050,209.45       139,910,462.76
   减:所得税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302,592.75           4,050,209.45       139,910,462.7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2015 年度审计报告摘要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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