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4 日收到公司股东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美乐)的《关于上
海凤凰股票部分解除质押的告知函》,江苏美乐将其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镇江支行的 48,579,285 股上海凤凰 A 股股票中 4,619,890 股解除了
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编号
为 ZYD160579),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 2016 年 12 月 13 日。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美乐持有公司 A 股股票 48,579,285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2.08%。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3,959,3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619,8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已质押股票合计
43,959,3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3%。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