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张江高科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上海数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0%股权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15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上海数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0%股权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标的:公司持有的上海数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0%股权
       交易价格:人民币30,185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召开公司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上海数讯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 3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上海
数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讯信息”)30%股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临 2016-038 号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16 年 9 月 18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8 日期间,数讯信息 30%股权在上海联合
产权交易所进行转让信息预披露。
    2016 年 10 月 27 日至 2016 年 11 月 24 日期间,数讯信息 30%股权在上海联
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价格 17,185 万元。至挂牌期满,共收到了四家公司
的申报材料,四家公司均按规定递交保证金,成为意向受让方,并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竞价,采用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网络竞
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上海鹰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产权交易标的受让方,最终
竞价价格为 30,185 万元
    根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竞价结果通知书,公司与上海鹰虹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于 2016 年 12 月 13 日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
   经公司核查,上海鹰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
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交易对方介绍
   受让方:上海鹰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 13 号楼 2 层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整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袁燕
   四、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详见 2016 年 8 月 27 日公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上海数讯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 30%股权的公告》 (临 2016-038 号公告)
   五、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交易双方:
   转让方: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即甲方;
   受让方:上海鹰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即乙方。
   (二)转让标的:公司所持有的数讯信息 30%股权;
   (三)转让价款:人民币 30,185 万元;
   (四)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一次性付款。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
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交易
价款划转至甲方指定账户。
   六、 出售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数据中心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本次公司出售数讯
信息部分股权引入战略投资者将激活数讯信息的活力,整合和优化数讯公司资源,
有利于数讯信息汲取先进管理理念,优化公司股权结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同时也有利于数讯信息与资本市场对接,实现自我融资能力,最终实现股东利益
最大化。此项股权转让公司将实现投资收益约 2.1 亿元(税后净利 1.4 亿元),
同时按会计准则要求,公司所持剩余数讯信息股权将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产生增值
的投资收益约 0.7 亿元(税后净利 0.4 亿元),两项合计产生净利润约 1.8 亿元。
 七、 备查文件
    《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