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三证合一”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物业管理,并同时修订公司章
程。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已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决议公告》(编号:临 2016-03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公告》(编号:临 2016-039),以及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已披露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临 2016-045)。
据此,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同时,根据《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
〔2015〕50 号)以及《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加速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
商企注字〔2015〕121 号)的文件要求,公司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申请办理对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进行“三证
合一”的登记手续。
日前,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且已取得上海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发生变更的相关企业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93592
经营范围:在依法取得的地块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
出租和中介(含侨汇、外汇房);物业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
程承包和建筑装潢;保税仓库;仓储运输、服装、家电、办公用品、
日用百货的批发;娱乐业、餐饮旅馆业(仅限分支机构)、出租车;
转口贸易和各类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事项外,其它登记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