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烯碳新材,本公司)于2016年12月
12日收到控股股东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基集团”)关于其股
权结构变更的相关材料和《告知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基本情况概述
银基集团目前持有本公司13.27%股权,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银基集团股东深
圳市中青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银基集团26.91%的股权,转让给中青城投控股有
限公司。
二、股权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青城投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鹏飞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3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甲271号七层7533室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推广、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承办展览展示;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销售通讯设备、日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工艺品、
纺织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02W8XXX
主要股东: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100%。
三、股权变动前后本公司的控制关系变化如下:
股权结构变动前:
北京广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刘成文 深圳市中青实业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31.10% 持股比例 41.99% 持股比例 26.91%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 13.27%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变动后:
北京广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刘成文 中青城股控股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31.10% 持股比例 41.99% 持股比例 26.91%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 13.27%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四、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控股股东的《告知函》:中青城股控股有限公司其持有的银基集团26.91%
股权管理权,现仍然在2014年1月27日宁波杭州湾新区直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刘
成文先生签定的《股权托管协议》有效期之内,有效期至2017年1月26日止(以上
事项的相关公告详见2014年1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在该股权托管有效期之内,刘成文先生与中青城投控股有限公司之间构成一致行动
人关系。
因此银基集团以及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不因为本次股权转让发生变更,刘
成文先生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
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