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高达软件拟发行股份优先认购权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
公司杭州高达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达软件”、证券
代码“834911”)为保持其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高达软件拟进行股票发行,拟向 3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 308 万股
普通股股票,预计募集资金 2,156 万元,公司拟放弃对高达软件本次
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权。高达软件本次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对高达
软件的持股比例由 10.00%降至 9.12%。
2、公司董事毛杰先生同时为高达软件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高达软件拟发行股份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毛杰回避表决,8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
了该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须相关部门的审批。
4、高达软件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尚需经其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次高达软件股票发行后,其股东人数未超过 200 人。因此,
本次高达软件股票发行除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
履行股票发行备案程序外,不涉及公司及其他主管部门审批、核准事
项。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参股公司高达软件拟进行股票发行,拟向新余诚鼎汇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诚众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王昭
阳先生共计 3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 308 万股普通股股票,预计募
集资金 2,156 万元。
公司拟放弃对高达软件本次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权。高达软件本
次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对高达软件的持股比例由 10.00%降至
9.12%,高达软件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
更。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高达软件拟发行股份优先认购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毛杰回避表决,8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
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
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
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亦无须相关部门的审批。
二、高达软件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高达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李七生
注册资本:3,180 万元人民币
住 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1197 号 7 幢 396 室
成立日期:1997 年 8 月 19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服务: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系统集成
及系统集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批发、
零售: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
法项目。
股权结构:(截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股东名册)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李七生 8,171,964 25.70%
2 胡斌 6,033,096 18.97%
3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3,180,000 10.00%
4 杭州高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06,400 9.14%
5 夏国庆 2,891,300 9.09%
6 张治学 2,288,600 7.20%
7 吴春华 2,288,600 7.20%
8 李细生 1,245,740 3.92%
9 包厚华 1,087,900 3.42%
10 常敏 928,000 2.92%
11 冯维 572,400 1.80%
12 王刚 200,000 0.63%
13 蔡敏 3,000 0.01%
14 常丽荣 3,000 0.01%
合计 31,800,000 100.00%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
项目
(经审计) 计)
资产总额 55,106,522.25 61,849,792.95
负债总额 23,008,577.21 24,543,027.77
净资产 30,777,883.65 36,203,202.84
2015 年(经审计) 2016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8,305,373.14 28,698,212.30
净利润 5,271,100.80 5,425,319.19
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毛杰先生同时为高达软件董事,高达软件
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高达软件股票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一)发行目的
高达软件为保持其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本次
股票发行所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其营运资金,投入软件产品研
发,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发行对象
为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本次发
行有利于改善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
(二)发行规模
本次股票发行 308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2,156 万人民币。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方法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 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杭州高达软件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610203 号),
截至 2015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27.11 万元,基本每
股收益为 0.17 元;净资产为 3,077.79 万元,每股净资产为 0.97 元。
本次定向发行价格综合参考了高达软件所处行业、成长性、每股
净资产、股份流动性等多种因素,并与投资者沟通后确定。
本次定向发行价格综合考虑了高达软件的成长性、所处行业、经
营管理团队建设、公司资产质量等多种因素。
(四)发行对象
1.本次发行对象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 3 名机构投资者,即新余诚鼎汇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新余诚众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王昭阳先
生,具体如下:
序 姓名 拟认购股数 拟认购金额 认购方式
号 王昭阳 (股) 4,760,000.00 现金
新余诚鼎汇投资管理中
2 800,000 5,600,000.00 现金
心(有限合伙)
新余诚众棠投资管理中
3 1,600,000 11,200,000.00 现金
心(有限合伙)
合计 3,080,000 21,560,000.00
2、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王昭阳
王昭阳先生,1976 年 09 月出生,中国国籍,住所为上海市徐汇
区高安路 25 号,身份证号码为:362421197609******,无永久境外
居留权。
(2)新余诚鼎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类 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5 年 1 月 7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东方汇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阚治
东)
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太阳城
经营范围:企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余诚鼎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私募基金;该基金已根
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60345,基
金管理人名称:东方汇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新余诚众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类 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5 年 3 月 11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东方汇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阚治
东)
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太阳城
经营范围:企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余诚众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私募基金;该基金已根
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67025,基
金管理人名称:东方汇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本次新增股东新余诚鼎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新余诚众
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同为东方汇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的
企业。
(4)本次股票发行对象共 3 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高达
软件本次定向发行后股东人数为 17 人,未超过 200 人,属于豁免申
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定向发行。
(五)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公司产品研发,业务拓展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抓住行业
发展的历史机遇发展壮大。
(六)其他重要事项
(1)高达软件部分股东与认购对象约定的业绩承诺和股份回购
事项
高达软件股东李七生、夏国庆、吴春华、张治学、胡斌、冯维(简
称“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及核心管理层共同承诺:2016 年度的净
利润(经认购对象即新余诚鼎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诚
众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王昭阳先生(以下简称“乙方”)
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审计后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营
性损益后净利润,下同)不低于 1,500 万元;2017 年度、2018 年度
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300 万元、3,500 万元。
如果高达软件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的净利润低于
该年度承诺净利润的 90%,或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净
利润之和低于 6,570 万元。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购其所持高达软件的
部分或全部股权,甲方承诺按照乙方的要求以现金形式收购。甲方按
以下比例回购乙方要求回购的股份:李七生 36.5%(占乙方要求回购
的股份比例,下同)、胡斌 26.5%、夏国庆 14.5%、吴春华 10%、张
治学 10%、冯维 2.5%。
甲乙双方已签订协议,签订协议具体情况以高达软件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
(2)其他
本次高达软件拟发行 308 万股,发行完成后高达软件的股份总数
为 3,488 万股,公司持有其股份比例将由 10.00%降至 9.12%。高达软
件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具体内容,投资者可以登陆(www.neeq.com.cn)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进行查阅。
最终发行数量及发行后高达软件的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比例的
变化,需以本次发行的最终实际结果确定。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本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四、本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高达软件发行股份主要是为保持其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加大
市场开拓力度,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其补充其营运资
金,投入软件产品研发,优化财务结构,提高其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
力。
公司的发展战略是建设大宗商品电子商务生态体系,发展主线明
确,放弃本次优先认购权,有利于提高高达软件股份的流动性,不会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
益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高达软件仍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高达软
件股份比例由 10.00%降至 9.12%。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
金额
2016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高达软件未发生关联交易。
六、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关联董事毛杰回避表决,其他 8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公
司于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发表了事前认可:公司放
弃参股公司高达软件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是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
基于当前整体经营发展规划考虑而做出的决策,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
有利于提高高达软件股东的流动性,高达软件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仍
为公司参股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放弃本次优先认购权,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
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我们同意本次放弃参股公司股票发行
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2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