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及于 2016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 2016 年 6 月实施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且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
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
如下:
(一)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13.33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
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
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现调整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13.33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
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
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即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
本 835,591,5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2,533,873.40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经除
权除息后调整为不低于 13.32 元/股。
(二)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87,546,886 股(含 187,546,886 股)。在
上述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现调整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0,720,720 股(含 70,720,720 股)。在上
述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三)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
资以下项目: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幼儿园运营一体化解决方案项目 12.68
2 “旗舰型幼儿园”升级改造服务及儿童艺体培训 13.50
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26.18
注:上述项目名称为暂定名称,最终名称以有权机关备案的名称为准。
若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
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本次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
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予以置换。
现调整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42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
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儿童艺体培训中心建设项目 12.01 9.42
注:上述项目名称为暂定名称,最终名称以有权机关备案的名称为准。
若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
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本次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
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予以置换。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幼儿园运营一体化解决方案项目”、“旗舰型幼儿园”
升级改造服务及儿童艺体培训中心建设项目中的子项目“旗舰型幼儿园”升级改
造服务项目将变更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的自筹资金实施。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调整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