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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股份: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12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 12 月 9 日股票交易收市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何平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现将公司 2016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何平先生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更好的
             回报股东,提高公司股票流动性,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
提议理由:
             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3
             拟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分配总额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2016 年 12 月 31 日至实施分配时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若
   提示
             未约定,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此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增强公司股票
流动性,提升公司市场形象,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公司现金分红方案
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
投资回报情况之下提出,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此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
司章程》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
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
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有利于其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因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所持股份尚在限售期,不
存在预案披露前 6 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也不存在预案披露后 6 个月内的减持
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
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
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2、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前后 6 个月不存在限售股解禁或限售期
届满的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参与讨论董事
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需待公
司 2016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在接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何平先生提交的《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召集公司董事对该
预案进行讨论。5 名董事(占公司董事人数的一半以上)参与讨论,一致认为:
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业绩
稳定,现金流充裕,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分配预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综上,同意此项利润分配预案,并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投赞成票。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何平先生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
议该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3、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
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向交易所及时报备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签字的《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2、公司半数以上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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