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质押和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接控股股东--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的知会函,内容如下: 1、该公司已于2008年1月29日将原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的460万股公司股份作质押登记解除; 2、该公司已于2008年2月5日将原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区支行的3,500万股公司股份作质押登记解除; 3、该公司已于2008年2月13日将原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普陀支行的2,375万股公司股份作质押登记解除; 4、该公司将持有的公司股份1600万股(占总股本的3.57%)质押给交通银行上海新区支行作贷款担保,质押期限:2008年2月15日至2010年2月14日。 上述作质押登记解除的公司股份共计6335万股,再质押股份1600万股。至此,该公司累计质押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5,4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4.46%)。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2月16日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质押和解除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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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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