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
绍兴市同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6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
资绍兴市同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出资 1,807.6695 万元
增资控股绍兴市同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源健康”),增资后公司占
同源健康注册资本的 68%,授权经营班子做好该项投资的具体事宜。
因同源健康与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
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投资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逸婷,注册资本:
五亿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绍兴市越城区环城南路 18 号,主营业务
为生命健康产品生产、经营、现代健康服务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19.94%股权。
(二)王浩,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3306021974********,
现任同源健康董事长,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三)王浩梁,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3306211977********,
现任同源健康总经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绍兴市同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2325538589K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绍兴市越城区环城南路 20 号
法定代表人:王浩 注册资本:捌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 年 12 月 15 日;
营业期限:2014 年 12 月 15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健康信息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母婴护理服务(不含医疗诊治)、家政服务等;足浴、
理发服务;摄影摄像服务、推拿、按摩;中医门诊医疗服务;批发兼零售:预包
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洗涤用品、日用百
货、玩具、工艺品、化妆品、服装、鞋帽、无需审批的医疗器械、电器、婴儿推
车、婴儿床、儿童安全座椅、儿童餐具。
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7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10.96 768.73
负债总额 527.17 286.71
净资产 483.79 482.02
2016 年 1-7 月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411.44 235.20
营业利润 8.90 -314.39
净利润 8.48 -314.45
增资前后股权比例: 单位:万元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 —— 1,700 68
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740 92.5 740 29.6
王 浩 30 3.75 30 1.2
王浩梁 30 3.75 30 1.2
合计 800 100.00 2,500 100.00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与健康意识的提高,“健康中国”上升到国
家战略,生命健康产业未来前景广阔,是国家重点培育和发展的产业,是绍兴市
重点发展的产业,是公司转型升级的方向。同源健康主要从事健康服务业,现有
母婴护理中心,在绍兴地区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公司投资同源健康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有利于资源共享,加快推进公司在健康服务业的布局;有利于培育新
的业务领域,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加快转型升级、延伸产业链,符合
公司的长远利益。
目前该产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一定的不可预知的风险;同源健康的母婴护
理中心在绍兴市已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未来规模化、连锁化发展过程中存在专
业人才短缺和经营的风险。整体来说,公司增资控股同源健康的风险是可控的,
对于可能出现的风险,公司将会积极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进行控制和化解。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增资完成后,同源健康将成为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将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
较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投资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2016 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6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没有与关联方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
生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将投资同源健康的议案提交
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
略规划,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资价格依据评
估报告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
响;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也没有代理其他董
事行使表决权,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同意公司增资控股同源健康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