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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09
A 股代码:600508         A 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 2016-026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
加表决董事 6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龙东煤矿资产及负债的议案》。
    为落实中央企业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推动煤炭
产业优化整合和提质增效,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经与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屯煤电”)友好
协商,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能源”或“公
司”)拟将所属龙东煤矿(含龙东选煤厂)资产及负债转让给大屯煤
电。
    根据资产转让协议,除非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对标的资产的评估
价值另有调整,大屯煤电将向公司支付价款为 23,658.00 万元。大
屯煤电将支付予公司的转让价格总额,乃订约双方经参考中企华出
具的评估报告中所示于评估基准日龙东煤矿相关资产及负债的评估
价值(23,658.00 万元)后,经公平协商而确定。大屯煤电同意根据
资产转让协议约定的条件及方法向上海能源收购上述目标资产并支
付相关对价。
    资产转让价款分两期支付,协议生效后 5 日内支付 20,297.62
万元(对应采矿权以外资产及负债),采矿权变更手续完成后支付剩
余 3,360.38 万元(对应采矿权价值)。
    本次交易的双方为大屯煤电和上海能源。大屯煤电是中国中煤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中
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能源”)持有上海能源 62.43%
股权,是上海能源的控股股东;中煤集团持有中煤能源 57.36%股权,
中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持有中煤能源 1%股
权,中煤集团为中煤能源的控股股东,为上海能源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转让构成关联交
易。
    本次转让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当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目前共有 6 名董事,3 名关联董事应回避对上述关联交易所涉及
议案的表决,3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参与表决。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本关联交易议案经非关
联董事表决同意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在股东大会上,
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回
避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 2 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资产转让
表示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独立董事
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转让详见[临 2016-027]公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转让龙东煤矿资产及负债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决定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下午 2:40 在上海虹杨宾馆 2 楼会议厅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临 2016-028]公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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