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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09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 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星期四)上午在宁夏新科青龙管道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方吉良先生召集并主持。
     4.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孔维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鉴于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青龙管业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并征询被提名人同意,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提名孔维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经监事会核查,孔维海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况: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孔维海先生简历如下:
       孔维海,男,汉族,1967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高级工程师、经济师。
       1989 年 7 月在山东电力管道工程公司参加工作;1989 年 7 月-2010 年 5 月,在山东电力管
道工程公司从事技术和管理工作;2010 年 5 月-2014 年 5 月,在山东电力管道工程公司任职总经
理助理兼经营部主任;2014 年 6 月至今,任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企管部经
理。
       孔维海先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工作、任职。
       孔维海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2.3 条所列情形。
       孔维海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本次会议召开之日,孔维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孔维海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所列的 “失信被执行人”。
       孔维海先生的候选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及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
审议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关于选举陈桂秀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鉴于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青龙管业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并征询被提名人同意,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陈桂秀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经监事会核查,陈桂秀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况: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陈桂秀女士简历如下:
    陈桂秀,女,汉族,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
    2003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薪酬管理员、定额管理员、人资
部部长助理,现任人资部副部长职务。
    陈桂秀女士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工作、任职。
    陈桂秀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2.3 条所列情形。
    陈桂秀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本次会议召开之日,陈桂秀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陈桂秀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所列的 “失信被执行人”。
    陈桂秀女士的候选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及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
审议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其他
    上述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
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最近 2 年内曾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 1/2,单一
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 1/2。
    上述监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12 月 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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