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08年1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08年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参会董事表决,全票通过《关于将公司所用土地由行政划拨转为出让土地的议案》:公司现有工业用地338608.94m 2,住宅用地24347m 2,依据重庆市土地出让金的收费标准,公司需交纳土地出让金约4300万元。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二月十三日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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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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