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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认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0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潘锋、朱明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
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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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目 录
释 义.............................................................................................................................. 4
第一节 项目运作流程................................................................................................ 6
一、保荐机构内部审核流程........................................................................................ 6
      (一)本保荐机构内部审核部门设置及其职能................................................. 6
      (二)本保荐机构关于投行保荐项目的内部审核流程..................................... 7
二、项目的立项审核主要过程.................................................................................. 11
      (一)本项目申请立项时间............................................................................... 11
      (二)本项目立项评估时间............................................................................... 11
      (三)本项目立项时立项评估决策机构(立项委员会)的审核程序........... 11
三、项目执行的主要过程.......................................................................................... 11
      (一)项目执行成员构成................................................................................... 11
      (二)进场工作的时间....................................................................................... 12
      (三)尽职调查的主要过程............................................................................... 13
      (四)保荐代表人参与项目执行的工作时间以及主要过程........................... 14
      (五)项目组其他成员参与项目的具体工作内容........................................... 15
四、内部核查部门审核项目的主要过程.................................................................. 15
      (一)内部核查部门........................................................................................... 15
      (二)现场核查的次数及工作时间................................................................... 15
五、内核小组对项目的审核过程.............................................................................. 16
      (一)申请内核时间........................................................................................... 16
      (二)内核小组会议时间................................................................................... 16
      (三)内核小组成员构成................................................................................... 16
      (四)内核小组成员对本项目的主要意见....................................................... 16
      (五)内核小组表决结果................................................................................... 17
六、保荐机构对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 17
      (一)核查对象................................................................................................... 17
      (二)核查方式................................................................................................... 17
      (三)核查结果...................................................................................................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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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荐机构对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的问核...................................................... 18
     (一)尽职调查中对重点事项采取的核查过程、手段及方式....................... 18
     (二)保荐机构问核的实施情况....................................................................... 22
     (三)问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23
八、对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核查情况...................................................... 24
九、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的核查情况.......................................................... 25
第二节 项目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27
一、立项评估决策机构成员的意见及审议情况...................................................... 27
二、项目执行成员关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情况...................................................... 27
三、内部核查部门关注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情况...................................................... 33
四、内核小组会议审核意见及具体落实情况.......................................................... 33
五、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核查意见.............................................. 44
六、证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情况..................................................................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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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词语
公司、发行人、数字认证、
                           指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CA
数字认证有限               指   北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前身
安信天行                   指   北京安信天行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子公司
北京国资公司               指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首信股份                   指   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科桥投资                   指   北京科桥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 CA                    指   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工信部                     指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保密局                     指   国家保密局
国家发改委                 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密局                     指   国家密码管理局
国家版权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
北京市国资委               指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天元律所       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致同会计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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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公司现行有效的《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
《公司章程》           指
                            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上市后生效的《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的普通股
股票、A 股             指
                            股票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报告期                 指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
“十一五”             指   2006 年至 2010 年
“十二五”             指   2011 年至 2015 年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专业术语
                            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
电子签名               指
                            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一种编码和变换的规则,用来实现对通信双方的信
密码                   指
                            息隐蔽或用来实现对信息来源或完整性的证明
                            指对不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信息进行加密等保护
商用密码               指
                            或者安全认证所使用的密码技术和密码产品
数字签名               指   使用公钥密码技术实现的电子签名
                            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
数据电文               指
                            或者储存的信息
                            基于可靠电子签名技术,满足《电子签名法》关于
可信数据电文           指
                            原件形式、文件保存要求的数据电文
                            又叫“网络身份证”、“数字身份证”,是由CA机构
                            发放并经CA机构数字签名的、包含公开密钥拥有
数字证书               指   者以及公开密钥相关信息的一种电子文件。它可以
                            用来证明数字证书持有者的真实身份,是PKI 体系
                            中最基本的元素。
电子认证               指   为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供证明的活动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指   获得工信部《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机构
                            Managed Security Services,一种由第三方提供的系
可管理的信息安全服务   指
                            统化管理一个组织安全需求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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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项目运作流程
    一、保荐机构内部审核流程
    本保荐机构执行证券发行保荐承销项目(下称“投行保荐项目”),通过项
目立项审批、内核部门审核及内核小组审核等内部核查程序对项目进行质量管理
和风险控制,履行审慎核查职责。未经内核小组审核通过的投行保荐项目,本保
荐机构不予向中国证监会保荐。
    (一)本保荐机构内部审核部门设置及其职能
    本保荐机构承担投行保荐项目内部审核职责的机构包括:投资银行执行委员
会(以下简称“投行执委会”)、投行项目立项委员会(下称“立项委员会”)、
投行项目内部核查工作小组(下称“内核小组”)及运营管理部。
    1、投行执委会
    投行执委会是本保荐机构设立的投行相关业务管理决策机构,对公司投行相
关业务进行全面管理。投行执委会成员由投行业务线提名,报公司主管领导。投
行执委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投行业务线行政负责人担任;投行执委会设副主任
委员二至三名,由主任委员提名,经投行执委会委员选举产生。
    2、立项委员会
    立项委员会是在投行执委会下设立的负责审议投行项目立项申请的专业机
构。投行项目立项委员会由 31 名委员组成,包括:投行业务线 30 人、资本市场
部 1 人;投行项目立项委员会设共设 4 名主任委员,可轮流主持召开立项会议。
    3、内核小组
    内核小组是在投行执委会下设立的负责投行保荐项目申报前内部审核的专
业机构。所有投行保荐项目在向中国证监会正式申报前必须经过内核小组内核会
议审议并获表决通过。目前,内核小组由 28 名成员构成,设负责人 1 名,由投
行业务线、债券业务线、资本市场部、研究发展部、风险管理部和法律合规部业
务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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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运营管理部
    运营管理部是在投行执委会下设立的负责投行业务日常运营管理及投行项
目质量管理与风险控制的专业部门,设负责人 1 名。投行保荐项目在立项前,需
报经运营管理部审核;内核申请在提交内核小组审核前,需报经运营管理部初审。
    (二)本保荐机构关于投行保荐项目的内部审核流程
    1、项目立项审批
    立项委员会对投行保荐项目立项申请通常采用立项会议形式进行审议,根据
立项委员会审议表决的结果做出是否准予立项的决定,具体审批流程如下:
    (1)业务部在前期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提出立项申请
    投行业务线下各业务部在完成前期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拟定项目组成员(包
括项目负责人、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成员),经业务部负责人同
意后向运营管理部提出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文件包括立项申请表、立项调查报告。
运营管理部对业务部提交的立项申请文件的内容完整性进行初审。
    (2)立项申请经运营管理部初审通过后提请立项委员会审议
    运营管理部对项目立项申请表、立项调查报告进行初步审核,形成项目立项
初审书面意见,并及时将立项申请表、立项调查报告及初审意见发送至相关立项
委员会全体委员进行审阅,同时,提请立项委员会主任委员安排时间召开立项委
员会工作会议(下称“立项会议”)进行决策。
    立项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具体召开的方式
和时间由立项委员会主任委员确定。立项会议应在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方可召
开:须有 7 名委员参会审议并参与表决,立项会议审议项目所在业务部的委员应
当回避;每次会议应有 4 名以上(含)委员出席现场会议。
    (3)立项会议审议表决立项申请
    立项会议由立项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并按以下程序进行:①提出立项申请
的业务部介绍项目基本情况;②运营管理部提出对项目的初审意见;③立项委员
会参会委员讨论,并与项目人员进行充分交流;④除立项委员会委员及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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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人员外,其他人员退场;⑤立项委员会参会委员对项目进行记名投票,并形成
表决结果。
    立项委员会委员以记名投票方式对立项申请进行表决,每一委员享有一票表
决权,且不能弃权。投行立项会议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 5 票为通过,同意票
数未达到 5 票为未通过。立项委员会主任委员在立项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运营管理部负责立项会议的召集和组织工作,并负责记录立项委员会委员在
审议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审议过程。立项会议后,运营管理部应形成立项会议纪
要及立项情况统计表,提交给立项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存档。
    (4)立项委员会主任委员做出是否准予立项的决定
    根据立项委员会的审议及表决结果,立项委员会主任委员做出是否准予立项
的决定,并确定项目组成员。投行保荐项目经批准立项后,本保荐机构方可与客
户签订合作协议。
    属于需要履行保密责任的项目及被认为对我公司投行业务意义重大的特殊
项目实施快速立项程序,其立项审批流程不同于上述一般类型项目,具体流程如
下:业务部提出立项申请,经投行或债券立项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可不召开立
项会议审议,但应向运营管理部报送项目立项申请表、立项调查报告并确定项目
组成员,并履行快速审批程序。
    2、内核部门审核
    运营管理部作为投行保荐项目的内核部门进行项目审核的流程如下:
    (1)项目负责人向运营管理部提出内核申请
    项目立项后,项目组对发行人进行现场尽职调查,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保
荐人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等相关规定
及本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投资相关业务工作底稿和工作日志管理制度》要求
制作工作底稿,并协助发行人协调其他中介机构编制证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证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编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向运营管理部提出内核申
请,将经所属业务部负责人及所属业务线行政负责人审批同意的内核申请表、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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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情况介绍、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保荐代表人的保荐意
见及全套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等书面文件及电子文件,报运营管理部审阅。
    (2)运营管理部对内核申请文件进行初审
    运营管理部在对内核申请文件进行初审的过程中,可依据本保荐机构《投行
相关业务内核工作规则》(2015 年 4 月修订)相关规定,针对内核申请文件的
相关疑问或未明确事项委派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项目组应给予配合。
实地调查、核实时间从上述初审时限中扣除。
    运营管理部在完成初审后,应当召开初审会。初审会由内核负责人、运营管
理部审核人员、项目负责人、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人员参加。
初审通过后运营管理部出具初审意见,形成初审报告,及时安排项目内核会议。
项目组应根据初审意见及时补充、修改申请文件。
    初审会通过后,运营管理部在内核会议召开前将会议通知和拟上会项目申请
文件、内核申请表、项目情况介绍、初审报告送达参与本项目审核的内核委员。
    3、内核小组审核
    本保荐机构在投行管委会下设立内核小组。内核小组按以下工作流程对投行
保荐项目进行审核:
    (1)参会内核小组成员审核发行申请文件并制作内核工作底稿
    参会内核小组成员收到内核会议通知后,按照合规性原则、审慎性原则、及
时性原则、独立性原则、保密性原则对全套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进行核查,并在内
核会议前将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议的解决措施及审核意见记录于本人的内
核工作底稿中。各内核小组成员的内核工作底稿于内核会议召开前 2 个工作日提
交给运营管理部。
    (2)内核会议对投行保荐项目的内核申请进行审议表决
    ①召开内核会议的相关规定
     内核会议按以下规定召开:A、运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内核会议,并做好会
议记录;B、内核会议参加人员包括:内核委员、运营管理部人员、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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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项目现场负责人(必要时可以增加一名项目组其他人员);C、内
核会议应由内核委员本人出席,若内核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内
核委员代为出席,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范围;D、审核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
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司股东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类项
目,每次内核会议须有 7 名以上(含)委员参会审议并参与表决;审核非公开发
行股票、公司债券、其他固定收益类项目以及需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
会审核的上市公司收购及重大重组财务顾问项目,每次内核会议须有 5 名以上
(含)委员参会审议并参与表决;E、出席会议的非投行业务线内核委员不少于
2 名;现场参会内核委员不少于参会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运营管理部内核委员
不超过 2 名;外部专家不少于 2 名。内核负责人应当出席会议;如果内核负责人
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席,可由其指定一名内核委员代为履行内核负责人职责。
    ②内核会议的审议程序
     内核会议由内核小组负责人主持,并按以下程序进行:A、项目负责人介
绍项目基本情况;B、签字保荐代表人结合已提交的问核表,说明项目尽职调查
工作情况;C、运营管理部发表初审意见;D、项目组回答初审意见的相关问题,
并接受必要的询问,做出相应解释;E、内核委员对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其他人
员履行问核程序;F、除运营管理部人员及保荐代表人以外的非内核委员退场;
G、内核负责人组织参会内核委员、保荐代表人分别发表审核意见、保荐意见,
并组织内核委员进行审议;H、内核负责人总结内核会议对该项目的审核意见;
I、内核负责人组织内核委员对该项目进行表决,运营管理部人员统计表决结果,
交给内核负责人;J、内核负责人宣布表决结果。
    内核会议表决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每名内核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表决
时不能投弃权票。每次会议表决票中赞成票数量达到或超过有表决权委员数量的
四分之三以上(含),为通过;否则,为未通过。如果参加会议的内核委员认为
申请文件中存在若干疑点或未确定因素,且项目组不能做出明确解释的,经出席
现场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内核委员同意,可暂缓表决。待问题解
决后,由项目负责人提请内核小组重新审议。
    ③内核委员审核内核意见回复
                                 3-1-2-10
                                                  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通过内核会议表决的项目,运营管理部及时将会议审核意见书面反馈给项目
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完成对项目申请文件或报告书的修改、补充和完善,
并在相关问题全部解决、落实后,将修改情况以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回复给运营
管理部;运营管理部将该回复文件及修改后的项目申请文件发送给参与本项目审
核的内核委员。内核委员应在 24 小时内向运营管理部提出书面意见,明确表示
是否同意申报。
    申请文件符合申报条件后,项目组履行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等相
关文件的用印手续。文件用印程序完成后,经内核负责人同意,全套申请文件由
运营管理部与项目组共同向中国证监会正式申报。
    二、项目的立项审核主要过程
    (一)本项目申请立项时间
    本项目申请立项时间为 2012 年 3 月 5 日。
    (二)本项目立项评估时间
    本项目立项评估时间为 2012 年 3 月 9 日。
    (三)本项目立项时立项评估决策机构(立项委员会)的审核程序
    本保荐机构投行项目立项委员会于 2012 年 3 月 9 日召开立项会议对本项目
的立项申请进行了审议。立项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项目的立项申请进行了投
票表决,本次立项参会委员 12 人,其中,11 票同意立项。投行管委会根据立项
委员会的审议及表决结果,做出准予本项目立项的决定。
    本次立项参会委员:沈中华、王东梅、郭瑛英、段斌、林煊、王晨宁、相晖、
张志斌、伍忠良、冷鲲、贾新、陈友新。
    三、项目执行的主要过程
    (一)项目执行成员构成
    1、保荐代表人:潘锋、朱明强
                                  3-1-2-11
                                                    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项目协办人:
    3、项目组其他成员:丁旭东、李华筠、郝东旭、李林峰、徐超、黄尚
    (二)进场工作的时间
    2012 年 4 月,公司确定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
商,项目组开展前期尽职调查和上市辅导工作。
    2012 年 5 月至 2012 年 6 月,项目组开展尽职调查。
    2012 年 6 月至 2012 年 9 月,项目组全面进入现场工作,对发行人开展上市
辅导,并继续全面尽职调查,完成申报材料准备工作。
    2012 年 11 月至 2013 年 3 月,项目组全面进入现场工作,组织发行人开展
第一次反馈意见的答复、2012 年度财务报告相关信息更新以及 2012 年度财务专
项核查工作,完成申报材料准备工作。
    2013 年 7 月至 2013 年 9 月,项目组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协助发行人开展 2013
年上半年申报材料财务数据更新工作。
    2013 年 12 月至 2014 年 3 月,项目组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协助发行人开展
2013 年度申报材料财务数据更新工作。
    2014 年 7 月至 2014 年 8 月,项目组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协助发行人开展 2014
年上半年申报材料财务数据更新工作。
    201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3 月,项目组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协助发行人开展
2014 年度申报材料财务数据更新工作。
    2015 年 4 月至 2015 年 5 月,项目组持续开展尽职调查,组织发行人开展第
二次反馈意见的答复。
    2015 年 7 月至 2015 年 9 月,项目组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协助发行人开展 2015
年上半年申报材料财务数据更新工作。
    201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7 月,项目组持续开展尽职调查,组织发行人开展
第三次反馈意见的答复、初审会回复、补充 2015 年度申报材料财务数据更新等
                                  3-1-2-12
                                                     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相关工作。
       2016 年 8 月至今,项目组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协助发行人开展 2016 年上半
年申报材料财务数据更新工作。
       (三)尽职调查的主要过程
       项目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
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结合发行人
的业务特点对发行人作了审慎、独立的尽职调查工作。对于本次尽职调查,项目
组全体成员已履行勤勉、尽责的调查义务。
       在尽职调查过程中,项目组实施了必要的检查、查证、询问等程序,尽职调
查的主要过程包括:
       1、向发行人及相关主体下发了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本保荐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作了《尽职调查文件清单》,详细列
出了本保荐机构针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所需了解与核查的问题,收集了与本项目相
关文件、资料,并对相关书面资料进行查阅和分析,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工商登记资料、三会决议、主要财产及资质的权属凭
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完税凭证、银行单据、贷款合同、供销合同、监管机
构的监管记录、行业研究和统计资料、生产流程资料、业务及管理规章、可行性
研究报告等。
       2、向发行人及相关主体进行尽职调查培训和解答相关问题
       为提高尽职调查效率,项目组向发行人及相关主体的指定尽职调查联系人进
行尽职调查培训,并在调查过程中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现场或电话解答有关的疑
问。
       3、审阅尽职调查搜集的文件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的相关文件
       审阅的文件包括:发行人设立和历史沿革的相关资料;发行人相关主体资格
文件;资产权属文件;主要股东情况相关资料;发行人子公司基本情况相关资料;
                                   3-1-2-13
                                                             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员工情况相关资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关资料;发行
人组织机构及内部控制环境相关资料;财务及会计相关资料;业务尽职调查资料;
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调查相关文件;募集资金运用相关资料等。
    4、管理层访谈和股东问卷调查
    针对发行人所处的行业和业务特点,项目组有针对性的约请发行人的中高层
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主要了解企业业务情况,包括竞争优势、行业现状及未来的
发展、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等。
    此外,项目组还就发行人历史沿革、公司治理等其他问题对发行人股东下发
了尽职调查问卷,并结合问卷情况对发行人主要股东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针对性
的访谈。
    5、持续尽职调查和重大事项及问题的协调会
    根据审阅前期尽职调查反馈的材料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及前期发行人未提
供完全的尽职调查材料,随着尽职调查截止时点的变化,项目组陆续提交了补充
尽职调查清单;在必要的情况下,安排由发行人、保荐机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
共同参与协调会,就相关情况进行充分探讨,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和
建议。
    (四)保荐代表人参与项目执行的工作时间以及主要过程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潘锋、朱明强参与了项目的主要执行工作,具体工作时间
及主要过程如下:
保荐代表
              事项                          工作内容                            时间
  人
                      对出具保荐意见的相关基础性材料进行了核查,确保发行
                      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尽职调查、
                      建立了尽职调查工作日志以及保荐工作底稿,将尽职调查
           申报材料的                                                    2012 年 4 月至
  潘锋                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和重要情况进行归集、汇总,并及时将
           制作、财务                                                         今
                      有关重要事项载入工作日志。针对 2012 年度财务自查要
           专项核查
                      求,开展财务内控核查、收入真实性核查、关联方核查等
                      工作,主持各期补充尽职调查及招股说明书修改、审阅。
    尽职调查、    对出具保荐意见的相关基础性材料进行了核查,确保发行
    申报材料的    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012 年 4 月至
 朱明强
    制作、财务    建立了尽职调查工作日志以及保荐工作底稿,将尽职调查      今
    专项核查      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和重要情况进行归集、汇总,并及时将
                                        3-1-2-14
                                                                 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有关重要事项载入工作日志。针对 2012 年度财务自查要
                      求,开展财务内控核查、收入真实性核查、关联方核查等
                      工作,参与各期补充尽职调查及招股说明书修改、审阅。
       (五)项目组其他成员参与项目的具体工作内容
       郝东旭、丁旭东、李华筠、李林峰、徐超、黄尚参与了项目的主要执行工作,
具体工作职责及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其他成员          职 责                             工作内容                       时间
                                 负责各阶段项目进程把握,协调各家中介机构工
                                                                              从 2012 年 4 月至
郝东旭      统筹管理项目进度     作,统筹负责 2012 年度财务专项核查相关尽职调
                                                                              今
                                 查、反馈意见答复等工作。
                                 综合处理项目进程中各方面事务,统筹管理现场
                                 工作,负责募投项目、同业竞争领域工作内容。 从 2012 年 4 月至
丁旭东      统筹管理现场工作
                                 统筹负责 2012 年度财务专项核查相关尽职调查、 今
                                 反馈意见答复等工作。
                                 具体负责业务、行业方面的尽职调查,负责业务
            负责业务、行业及工作 相关工作内容、反馈意见答复及持续尽职调查并 从 2015 年 1 月至
李华筠
            底稿整理             撰写招股说明书相关章节;并更新招股说明书相 今
                                 应章节和反馈意见回复中相应内容。
                                 具体负责财务方面的补充尽职调查,负责财务相
            负责财务领域工作内容 关工作内容,更新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信息与管 从 2015 年 1 月至
徐超
            及工作底稿整理       理层分析等相关章节及反馈意见回复中相应内 今
                                 容,并负责工作底稿的整理归档工作。
            负责业务、行业、公司 具体负责公司基本情况、董监高及公司治理、历
                                                                             从 2012 年 4 月至
李林峰      基本情况、董监高领域 史沿革的尽职调查,撰写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基本
                                                                             今
            工作内容             情况、董监高等相关章节及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负责财务相关工作内容,更新招股说明书财务会
            负责财务领域工作内容                                            从 2015 年 12 月至
黄尚                             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等相关章节及反馈意见回复
            及工作底稿整理                                                  今
                                 中相应内容,并负责工作底稿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内部核查部门审核项目的主要过程
       (一)内部核查部门
       本保荐机构内部核查部门为运营管理部,其成员构成为:相晖(负责人)、
张耀坤、吴会军、李彦斌、吴小英、张宇、赵涛、吴小鹏、王建设、蔡玉洁、崔
登辉、张华、徐清平、李奕、周红鑫、张建文、冯雷、刘丹、张灵杰、张瑞、邢
洋、张雪菲、贾新、何海凝、任树蕤。
       (二)现场核查的次数及工作时间
       2012 年 7 月 25 日至 2012 年 8 月 8 日、8 月 22 日-8 月 23 日,本保荐机构运
                                          3-1-2-15
                                                    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营管理部在项目组成员的协助下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
    2013 年 3 月 14 日至 2013 年 3 月 15 日,本保荐机构运营管理部针对财务自
查相关事项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
    2014 年 2 月 13 日至 2 月 14 日,本保荐机构运营管理部针对问核相关事项
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
    五、内核小组对项目的审核过程
    (一)申请内核时间
    本项目申请内核的时间为 2012 年 9 月 6 日。
    (二)内核小组会议时间
    本项目内核小组会议时间为 2012 年 9 月 13 日。
    (三)内核小组成员构成
    保荐机构本届内核小组全体成员构成:相晖(负责人)、张耀坤、李彦斌、
王建设、吴小鹏、吴书振、曹震宇、贺星强、吕佳、赵凤滨、吴千山、赵亮、李
靖、彭波、吴量、聂绪雯、周伟、谢吴涛、艾华、许荣宗、张星明、赵旭、刘博、
周金涛、陈友新、晏志凡、李晓东、丁建强。
    本项目内核会议时间为 2012 年 9 月 13 日,当届内核小组全体成员构成:相
晖(负责人)、李晓东、侯世飞、吴小英、张鸣溪、宋海涛、隋玉瑶、张钟伟、
赵亮、王作维、李德刚、翟程、肖鹏、邱荣辉、龙敏、周金涛、谢亚文、廉晶、
陆亚、丁建强,当届参与本项目内核的内核小组成员为:何海凝、贾新、相晖、
张鸣溪、张钟伟、赵亮、龙敏、周金涛、王士明、廉晶、吴小英、侯世飞。
    (四)内核小组成员对本项目的主要意见
    内核小组成员对本项目所提意见及回复情况参见本报告第二节“四、内核小
组会议审核意见及具体落实情况”的相关内容。
                                 3-1-2-16
                                                 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五)内核小组表决结果
    本次内核表决结果为:参加本次内核会议的内核委员共 7 人,会议采用记名
投票方式对本项目进行了投票表决,赞成票数量为 7 份,本项目通过内核会议的
审核。
    六、保荐机构对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
    (一)核查对象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
金备案方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股东中私募投资基金的登
记和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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