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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电气: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实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08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共同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电气”或“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共同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
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中恒云能源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恒云能源”)和北京中恒博瑞数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博瑞”)
共同实施,以保障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 955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322,580 股,发行价格为 24.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84.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 14,216,981.1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85,783,002.87 元。上述资金
到位情况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
[2016]3309003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管理,相关募集资金均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拟变更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杭州中恒云能源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中恒博瑞数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共同实施。根据《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披露的募
集资金用途,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 68,861 万元用于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
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是公司在原有智能电网以及电力应用软件业务和电力
电子技术业务基础上,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移动应用、微电网、新能源、节能
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建设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并在全国重点城市建设能源互联网
线下区域中心,通过电力传感器采集各种企业用电数据,将线上信息流与能量流
相结合,为线下所覆盖企业的电力设施日常维护和运营提供支撑服务,并提供分
布式电源接入、储能接入、电动汽车接入、电能利用优化、节能减排监测监管服
务等专业的增值服务,为绿色能源的规模化利用,为电力市场化运营,为全社会
能效提升,为用户精细化智能化用能服务,打造套餐式的个性化能源互联网一揽
子解决方案。
    三、本次拟变更实施主体的原因及具体安排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
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拟将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
司变更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恒云能源和中恒博瑞共同实施。中恒云能源专业从
事能源互联网相关业务,中恒博瑞是国内领先的电力信息化解决方案供应商。本
次新增中恒云能源和中恒博瑞为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能够充
分发挥中恒云能源和中恒博瑞的专业优势,更好地整合公司资源,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并产生效益。
    为保证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各实施主体的业务
优势,未来公司将主要负责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中能源互联网云平台研发
工作,中恒云能源主要负责该项目的线下区域中心建设工作,中恒博瑞主要负责
该项目的电力信息化建设。根据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能
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是公司为绿色能源的规模化利用,为电力市场化运营,
为全社会能效提升,为用户精细化智能化用能服务,打造套餐式的个性化能源互
联网一揽子解决方案,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完成后,公司将更好地整合公
司资源,加强公司各条业务线协同合作,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中恒云能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中恒云能源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杭州市高新区之江科技工业园东信大道 69 号 2 幢 2 层
    法定代表人:朱治中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5 年 06 月 01 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互联网技术、能源
信息化软件、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系统集成、数据处理技术、环保技术、新能
源技术;服务:物业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电力供应(零售电、配售电、直购电
代理业务);销售:电力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二)中恒博瑞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中恒博瑞数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金隅嘉华大厦D座612
    法定代表人:周庆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04月02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
训;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机械设备、
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
理进出口;电力供应;合同能源管理。
    五、本次拟变更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中恒云能源和中恒博瑞为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同时还有利于充分发挥各实施主体的业务优势、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
降低管理成本,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
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16 年 12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实施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恒
云能源和中恒博瑞共同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中恒云能源和中恒博瑞共同实施,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及募投项目实际运营需
要考虑所提出,符合公司未来整体发展规划,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通过新增中恒云能源和中恒博瑞为能源互联网云
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有利于充分发挥各实施主体的业务优势、优化资源配
置、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将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的
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恒云能源和中恒博瑞共同实施,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中恒云能源和中恒博瑞共同实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募投项目实际运营需要,
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上述事
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内容,不会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
公司变更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恒云能源和中恒博瑞共同实施,并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将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中恒云能源和中恒博瑞共同实施的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
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
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
本次新增中恒云能源和中恒博瑞为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实施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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