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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糖股份:关于股权收购暨增资的公告(更新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08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收购暨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收购暨增资概述
    2015年12月28日,我公司与桂林永福顺兴制糖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目标公司”或“永福顺兴”)签订了《食糖贸易合同》,约定在2015
年/2016年榨季以每吨5,000元的价格购买目标公司生产的白砂糖1.7
万吨,预付款合计为2,900万元。该预付款以目标公司的资产作抵押、
股东龙志强、骆永武(目标公司仅该两名股东)以其所持目标公司股权
作质押,并作为保证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广州市融资担保中心有限
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到2016年1月3日,我公司按合同要
求向目标公司预付了糖款2,900万元,后因目标公司营运资金紧张,
无法正常经营生产,未能按合同约定交付白砂糖给我公司。按《食糖
贸易合同》约定,目标公司股东必须转让“支付给目标公司预付款相
对应的股权”给我公司。
    我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做大做强制糖主业,拟联合目标公司
另一最大债权人(简称:乙方,广西金瓯糖业有限公司)对目标公司
进行股权收购和增资,我公司为控股股东。
    我公司、乙方拟分别以债权 2,900 万元、1,000 万元对目标公司
实行以债权受让股权和增资,其中我公司以 189 万元债权受让目标公
司的股权转为目标公司实收资本,占有目标公司 69.50%,另 2,711
万元债权转为资本公积。目标公司的原注册资本 1,200 万元保持不变。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本事项无需经股东大
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二、股权收购暨增资的主体介绍
    1、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注册地址:广西贵港市幸福路 100 号
    法定代表人:但昭学
    2、广西金瓯糖业有限公司(简称:金瓯糖业、“乙方”)
    注册地址:南宁市金浦路 16 号汇东国际 E 座 24 层 E2407 号
    法定代表人:劳敏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或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00 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食品(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农
副土特产品(除粮油)、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除助
力自行车)、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批发(无仓储):甲醛、乙
醇、硫磺、硫酸、盐酸、磷酸、氢氧化钠(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
2019 年 5 月 3 日)。
    主要股东(产权及控制关系和实际控制人情况):广西金瓯糖业
有限公司创建于 2005 年 6 月,由南宁市俊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占
60%股权)及单树东先生(占 40%股权)共同出资成立,南宁市俊杰
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为控股股东,最终控制人为张俊军先生(持有南宁
市俊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57.5%)。
    广西金瓯糖业有限公司为永福顺兴债权人,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
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龙志强(“丙方”)
    住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362 号 2903 房
    身份证号码:440824****1010****
    就职单位:桂林永福顺兴制糖有限公司
    龙志强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4、骆永武(“丁方”)
    住址:广东省湛江市市辖区海景路 183 号 13 栋 201 房
    身份证号码:440824****1025****
    就职单位:桂林永福顺兴制糖有限公司
    骆永武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股权收购暨增资的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桂林永福顺兴制糖有限公司(“目标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5月21日
    注册地址:永福县东滨路2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龙志强
    经营范围:蔗糖的生产、销售;农副产品购销(需要取得前置许
可或审批方可经营的产品除外);矿产品的购销;国家允许经营的进
出口贸易(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
                    姓   名                    股权比例
                    龙志强                          90%
                    骆永武                          10%
  (一)目标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9月30日         备注
                   (经审计)       (未经审计)
                   48,435,340.43    42,791,167.06
    资产总额
                   112,500,584.27   110,894,559.31
    负债总额
                   1,779,385.93     4,675.43              已收回
    应收款项总额
    (净值)
                   -64,015,243.84   -68,103,392.25        亏损增加
   净资产
   项目            2015年度(经审   2016年1月至9月        备注
                   计)             (未经审计)
                   22,886,949.35    8,045,717.95          机制糖产、销量
    营业收入                                              减少
                   -22,740,528.16   -8,154,245.35         机制糖产量减
    营业利润                                              少,成本上升
                   -25,106818.10    -9,941,445.41         机制糖产、销量
    净利润                                                减少
                   -1,030,305.74    -8,810,917.63         销售商品收到
    经营活动产生                                          的货款减少
    的现金流量净
    额(未经审计)
  注:或有事项详见本文描述。
    (二)目标公司权属情况
    1、贷款情况、抵押、担保、保证及质押事项
    (1)广西永福农村合作银行广福支行 450.00 万元借款
    2015 年 2 月 12 日永福顺兴职工黄伟光与广西永福农村合作银行
广福支行签订了编号为 3466021500792681 号《个人借款合同》,该借
款实际是职工个人代公司向银行借流动资金,借款金额 450.00 万元,
借款期限 1 年,自 2015 年 2 月 12 日至 2016 年 2 月 11 日,借款用于
永福顺兴收甘蔗。
    永福顺兴、龙志强为以上借款签订了 346604150149021 号保证合
同,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16 年 2 月 11 日 450 万元借款到期,黄伟光、永福顺兴无力偿
还,黄伟光于 2016 年 2 月 12 日与广西永福农村合作银行广福支行签
订了编号为 346626160041901 号《借款展期协议》,展期期限自 2016
年 2 月 12 日至 2017 年 2 月 11 日。
    永福顺兴、龙志强、骆琼英、骆永武、黄金凤为以上展期借款承
担连带保证责任。
    (2)广西永福农村合作银行 1,500.00 万元借款
    2015 年 4 月 23 日永福顺兴与广西永福农村合作银行广福支行签
订了编号为 345602150254793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1,5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三年,自 2015 年 4 月 23 日至 2018 年 4 月
22 日。
    以上贷款,永福顺兴与广西永福农村合作银行广福支行签订了
345604150414942 号《抵押担保合同》,抵押物为机器设备,抵押人
为永福顺兴,抵押物为 311 台(套)设备,抵押时评估原值为
55,458,441.00 元,评估净值为 41,355,550.00 元。
    (3)广西永福农村合作银行广福支行 1,000.00 万元借款
    2015 年 4 月 27 日永福顺兴与广西永福农村合作银行广福支行签
订 了 编 号 为 345602150254802 《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合 同 》, 借 款 金 额
1,0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三年,自 2015 年 4 月 27 日至 2018 年 4 月
26 日。
    以上贷款,龙志强、骆永武与广西永福农村合作银行广福支行签
订了 345604150432941 号《抵押担保合同》,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
    抵 押 物 为 322 ( 台 、 套 ) 机 器 设 备 , 抵 押 时 评 估 原 值 为
26,408,785.00 元,评估净值为 20,907,840.00 元;8 栋房地产(房
产证号分别为永房权证永福镇字第 16983 号、16984 号、19281 号、
12883 号、12884 号、12889 号、12892 号、12898 号)抵押时评估净
值为 2,244,400.00 元;二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分别为永
国用([2009]第 142 号、[2010]第 746 号),抵押时评估净值为
9,677,000.00 元。抵押人为永福顺兴。
    (4)桂林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永福支行 500.00 万元借款
    2015 年 5 月 11 日永福顺兴 25 名职工分别与桂林国民村镇银行
有限责任公司永福支行签订了 25 份《个人借款合同》,合计借款
500.00 万元,借款期限均为 1 年,自 2015 年 4 月 30 日至 2016 年 5
月 11 日,借款用于永福顺兴支付甘蔗款。
    永福顺兴公司、股东龙志强、骆永武为以上借款分别签订了保证
合同,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南宁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550 万元借款
    2015 年 9 月 9 日永福顺兴与南宁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了
编号为 2015 年贷字第 2183 号《南宁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合同》,
借款金额 550.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自 2015 年 9 月至 2016 年
9 月,借款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以上贷款共签订了 4 个抵押合同,4
个保证合同。
     ①2015 年抵字第 2183-1 号《南宁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抵押合
同》,抵押物为土地使用权,抵押人为永福顺兴,抵押物明细如下:
                                        使用权类型                   抵押余值        反担保债权
   土地权证编号          土地位置                       面积(m2)
                                          /用途                      (万元)        额(万元)
 永国用(2009)第     永福镇东滨路糖
                                         出让/工业      1,368.99         19.99         10.00
 142 号               厂坡下
 永国用(2010)第     永福镇东滨路 28
                                         出让/工业      30,906.80        475.37        300.00
 746 号               号
       合计                                                              495.36        310.00
    ②2015 年抵字第 2183-2 号《南宁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抵押合
同》,抵押物为房产,抵押人为永福顺兴,抵押物明细如下:
                                                                                       反担保债
                                                房屋结构                  抵押余值
   房产名称       房产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权额(万
                                                  /功能                   (万元)
                                                                                         元)
                永房权证永福
                                永福县永福镇
    宿舍楼      镇字第 22652                         砖混     1,228.84      142.74      100.00
                                东滨路 28 号
                      号
                永福县房权证
 蒸发、制炼车                   永福县永福镇
                  永福镇字第                         框架     1,921.16      201.72      50.00
       间                       东滨路 28 号
                    23792 号
                永福县房权证
 煮糖楼、化验                   永福县永福镇
                  永福镇字第                         框架     1,645.14       72.74      30.00
     室                         东滨路 28 号
                    23793 号
                       永福县房权证
                                        永福县永福镇
       锅炉房            永福镇字第                        框架       398.11             17.65        5.00
                                        东滨路 28 号
                           23795 号
                       永福县房权证
  压榨车间、配                          永福县永福镇
                         永福镇字第                        框架      2,009.92            57.12        20.00
      电房                              东滨路 28 号
                           23796 号
       合计                                                          7,203.17          491.97        205.00
       ③2015 年抵字第 2183-3 号《南宁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抵押合
同》,抵押物为土地及房产,抵押人为苏华,抵押物明细如下:
                                                                                                  反担保债
                                                                                抵押余值
土地证编号        房产证编号            房屋坐落       土地面积    面积(m2)                       权额(万
                                                                                (万元)
                                                                                                    元)
                 永房权证永福         永福县永福镇
永国用(2009)
                 镇字第 17492         龙福路滨江花       29.71      195.42         43.18
  第 452 号
                       号               园外滩
       ④2015 年抵字第 2183-1 号《南宁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营权
抵押合同》,抵押物为土地、房产、设备,抵押人为永福顺兴,抵押
物明细如下:
       A.土地、房产抵押清单
序号            名称              权属证号                  坐落             面积 (m2)            备注)
                             永国用(2009)第 142      永福镇东滨路糖
  1        土地使用权                                                         1,368.99            宗地二
                                     号                    厂坡下
                             永国用(2010)第 746      永福镇东滨路 28
  2        土地使用权                                                        30,906.80            宗地一
                                     号                      号
                             永福县房权证永福镇        永福县永福镇东                        蒸发、制炼
  3             房产                                                          1921.16
                                 字第 23792 号           滨路 28 号                            车间
                             永福县房权证永福镇        永福县永福镇东                             煮糖楼
  4             房产                                                          1645.14
                                 字第 23793 号           滨路 28 号                               化验室
                             永福县房权证永福镇        永福县永福镇东
  5             房产                                                          154.56             机修车间
                                 字第 23794 号           滨路 28 号
                             永福县房权证永福镇        永福县永福镇东
  6             房产                                                          398.11              锅炉房
                                 字第 23795 号           滨路 28 号
序号        名称               权属证号               坐落        面积 (m2)       备注)
                          永福县房权证永福镇     永福县永福镇东                  压榨车间配
 7          房产                                                   2009.92
                              字第 23796 号        滨路 28 号                      电房
                          永房权证永福镇字第     永福县永福镇东
 8          房产                                                   1228.84        宿舍楼
                                22652 号           滨路 28 号
                          永房权证永福镇字第     永福县永福镇东
 9          房产                                                    90.28          住宅
                                16983 号           滨路 28 号
                          永房权证永福镇字第     永福县永福镇东
 10         房产                                                    433.63         住宅
                                16984 号           滨路 28 号
                          永房权证永福镇字第     永福县永福镇东
 11         房产                                                    930.62         综合
                                19281 号           滨路 28 号
                          永房权证永福镇字第     永福县永福镇东
 12         房产                                                    145.21        办公室
                                12883 号           滨路 28 号
                          永房权证永福镇字第     永福县永福镇东
 13         房产                                                    333.00         食堂
                                12884 号           滨路 28 号
                          永房权证永福镇字第     永福县永福镇东
 14         房产                                                    332.1          仓库
                                12889 号           滨路 28 号
                          永房权证永福镇字第     永福县永福镇东
 15         房产                                                    261.96        成品仓
                                12892 号           滨路 28 号
                          永房权证永福镇字第     永福县永福镇东
 16         房产                                                    318.32         车间
                                12898 号           滨路 28 号
            合计                                                   42,478.34
       B.设备抵押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存放地址                备注
 1          压榨机          1370 型       1套         永福县永福镇东滨路 28 号
 2           锅炉            35 吨        1台         永福县永福镇东滨路 28 号
 3           锅炉            20 吨        1台         永福县永福镇东滨路 28 号
 4        汽轮发电机        1500KW        3台         永福县永福镇东滨路 28 号
 5       自动甲糖分蜜机     1400 型       2台         永福县永福镇东滨路 28 号
 6        乙糖分蜜机        1000 型       2台         永福县永福镇东滨路 28 号
 7        丙糖分蜜机        1000 型       3台         永福县永福镇东滨路 28 号
 8          沉淀池           300 ㎡       1台         永福县永福镇东滨路 28 号
  9           加热器             160 ㎡         8台       永福县永福镇东滨路 28 号
  10          蒸发罐             1200 ㎡        6台       永福县永福镇东滨路 28 号
  11          煮糖罐              30 ㎡         5台       永福县永福镇东滨路 28 号
  12          助晶箱              30 ㎡        10 台      永福县永福镇东滨路 28 号
  13         自动振筛             60M           1套       永福县永福镇东滨路 28 号
  14              地磅           120 吨         2台       永福县永福镇东滨路 28 号
  15          电子称                /           4台       永福县永福镇东滨路 28 号
  16          变压器             1000KW         2台       永福县永福镇东滨路 28 号
  17              电机                         200 台     永福县永福镇东滨路 28 号
  18              水泵                         200 台     永福县永福镇东滨路 28 号
          配套设施及电缆
  19                                /            /        永福县永福镇东滨路 28 号
                电线
        ⑤保证合同
    龙志强、骆琼英、黄金凤、骆永武、广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
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情况
如下:
       合同编号           名称               保证人            金融单位          主合同编号
2015 年保字第 2183                      广西中小企业信用 南宁市金通小额贷款 2015 年贷字第 2183
                         保证合同
       号                                 担保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号
  2015 年保字第                                           南宁市金通小额贷款 2015 年贷字第 2183
                         保证合同            龙志强
    2183-1 号                                                 有限公司                号
  2015 年保字第                                           南宁市金通小额贷款 2015 年贷字第 2183
                         保证合同            骆琼英
    2183-2 号                                                 有限公司                号
  2015 年保字第                                           南宁市金通小额贷款 2015 年贷字第 2183
                         保证合同            骆永武
    2183-3 号                                                 有限公司                号
  2015 年保字第                                           南宁市金通小额贷款 2015 年贷字第 2183
                         保证合同            黄金凤
    2183-4 号                                                 有限公司                号
        (6)2015 年 12 月 30 日永福顺兴与贵糖股份签订《食糖贸易合
同》等合同
    2015 年 12 月 30 日永福顺兴与贵糖股份签订了编号为 GTQG 顺兴
制糖 20151201-贸易《食糖贸易合同》,根据合同第一条规定在 2015
年/2016 年榨季,贵糖股份采取预付糖款,以每吨 5,000 元(含税销
售出货时车板交货价)的价格购买永福顺兴生产的白砂糖 1.7 万吨,
预付款合计为 2,900.00 万元。
     同时,股东龙志强、骆永武与贵糖股份还签订了编号为 GTQG 顺
兴制糖 20151201-股权《股权质押合同》,质押标的为龙志强、骆永
武所持有的永福顺兴 1200 万元出资股权数额(占注册资本 100%)以
及派生的权益。其中:龙志强出质股权 1,080.00 万元,骆永武出质
股权 120.00 万元。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日期为 2016 年 1 月 25 日。
     同 时 , 永 福 顺 兴 与 贵 糖 股 份 签 订 了 编 号 为 GTQG 顺 兴 制 糖
20151201-资产《资产抵押合同》,以房产作抵押,详见下表:
                                             房屋结构/              抵押价值、剩余
 房产名称       房产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功能                   价值(万元)
               永房权证永福
                              永福县永福镇
  宿舍楼       镇字第 22652                    砖混      1,228.84       142.74
                              东滨路 28 号
                     号
               永福县房权证
蒸发、制炼车                  永福县永福镇
                 永福镇字第                    框架      1,921.16       201.72
      间                      东滨路 28 号
                   23792 号
               永福县房权证
煮糖楼、化验                  永福县永福镇
                 永福镇字第                    框架      1,645.14       72.74
    室                        东滨路 28 号
                   23793 号
               永福县房权证
                              永福县永福镇
  锅炉房         永福镇字第                    框架       398.11        17.65
                              东滨路 28 号
                   23795 号
               永福县房权证
压榨车间、配                  永福县永福镇
                 永福镇字第                    框架      2,009.92       57.12
    电房                      东滨路 28 号
                   23796 号
   合计                                                  7,203.17       491.97
     因“永房权证永福镇字第 22652 号”房产最终未申办抵押手续,
而改为以“永房权证永福镇字第 23794 号”面积为 154.56 ㎡的机修
车间申办抵押手续。“永福县房权证永福镇字”第 23792 号、第 23793
号、第 23794 号、第 23795 号、第 23796 号),被担保债权数额为 438.00
万元。
     以土地使用权作抵押,详见下表:
                                                                使用权类型   抵押余值
   权属证号            坐落            坐落         面积 (m2)
                                                                  /用途        (万元)
永国用(2009)第   永福镇东滨路   永福镇东滨路糖
                                                    1,368.99    出让/工业     19.99
      142 号         糖厂坡下         厂坡下
永国用(2010)第   永福镇东滨路   永福镇东滨路 28
                                                    30,906.80   出让/工业     475.37
      746 号           28 号            号
     合计                                                                     495.36
     上述土地使用权抵押手续未办成功。
     2、主要债务纠纷及诉讼
    (1)永福顺兴与广西金瓯糖业有限公司的债务纠纷
     根据 2012 年 8 月 21 日永福顺兴与广西金瓯糖业有限公司签订的
《食糖购销合同》显示,广西金瓯糖业有限公司按每吨预付 4,000.00
元,定购 2500 吨一级砂糖合计预付款为 10,000,000.00 元。
     根据 2013 年 3 月 26 日永福顺兴与广西金瓯糖业有限公司签订的
《食糖购销合同》显示,广西金瓯糖业有限公司按每吨预付 4,000.00
元,定购 5000 吨一级砂糖合计预付款为 20,000,000.00 元。
     由于永福顺兴未完全按合同数量提供一级砂糖,2016 年 1 月广
西金瓯糖业有限公司将永福顺兴告之永福县人民法院。根据 2016 年
5 月 16 日永福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显示,永福顺兴需返还广
西金瓯糖业有限公司货款 18,295,472.75 元,并支付 2014 年 4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资金占用费和历年未提货让利款
3,764,468.58 元,合计为 22,059,941.33 元。之后的资金占用费从
2016 年 11 月起按月息 1.3%计算至还清欠款之日止)。被告骆永武对
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合计 81,050.00 元,
永福顺兴、骆永武自愿承担。
    永福顺兴需在 2016 年 10 月 31 日之前支付上述款项, 合计为
22,059,941.33 元。
    永福县人民法院冻结目标公司的银行存款 22,059,941.33 元(实
际冻结 3,819.98 元)和白砂糖 600 吨、查封目标公司的 2 宗土地使
用权和 14 宗房产。
   (2)永福顺兴与广西永鑫华糖集团来宾纸业有限公司的债务纠纷
    根据 2015 年 4 月永福顺兴与广西永鑫华糖集团来宾纸业有限公
司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显示,永福顺兴需在 2015 年 4 月前向广
西永鑫华糖集团来宾纸业有限公司提交按每吨预付 240.00 元,定购
2000 吨蔗渣,合计预付款 480,000.00 元。
    由于永福顺兴未完全按合同数量提供蔗渣,2015 年 9 月 10 日广
西永鑫华糖集团来宾纸业有限公司将永福顺兴告之永福县人民法院。
根据 2015 年 12 月 15 日永福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永福
顺兴需返还广西永鑫华糖集团来宾纸业有限公司货款 240,000.00 元,
并支付 2015 年 4 月 4 日起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
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截止评估基准日,永福顺兴未归还广
西永鑫华糖集团来宾纸业有限公司货款 240,000.00 元,已按本金
240,000.00 元、年利率 4.35%、2015 年 4 月 4 日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期间的应付利息 9,351.00 元。
    3、目标公司存在的问题拟采取的解决措施和解决期限
    截至2016年2月29日(审计、评估报告基准日),目标公司存在
金融机构和个人的借款、欠款合计人民币109,622,330.05元(其中有
25,000,000元银行借款到期日为2018年4月)。扣除通过本次《股权
收购暨增资意向协议书》贵糖股份和金瓯糖业用于增资的
39,000,000.00元债务外,剩余借款、欠款人民币70,622,330.05元。
针对欠款、抵押、查封、冻结问题,拟在2年内采取解决的措施为:
       (1)目标公司的资产抵押主要是用于向金融机构借款,由目标
公司原股东负责取得金融机构债权人同意,暂缓偿还借款或展期到期
借款。贵糖股份、金瓯糖业和龙志强、骆永武通过股东按比例向目标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维系目标公司营运资金周转。
       (2)金瓯糖业(原债权人)受让目标公司股权后,成为目标公
司第二大股东,金瓯糖业同意解除被查封、冻结的资产。
       (3)目标公司部分附属性房产(建筑面积合计为2,311.22平方
米)没有办理房产证,该部分房屋主要为目标公司的配套用房,具有
排他性,由目标公司完善报建手续,补办房产证。
       (4)目标公司待执行的诉讼仲裁本金292,278.99元(债权人永鑫
来宾纸业和尹杰),将由目标公司通过生产经营所增加的流动资金偿
还。
       (5)公司通过发展生产,加强管理,不断提高目标公司效益,
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三)目标公司评估情况及增值原因
       1、永福顺兴评估情况
       目标公司可辨识的净资产评估值 573.71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
较账面价值(净资产账面净值 -6,487.50 万元)评估增值 7,061.21
万元,评估结论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永福顺兴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
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额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 100%
     流动资产               1            292.36            279.25          -13.11              -4.48
     非流动资产             2        4,182.37         11,256.69          7,074.32            169.15
     其中:固定资产         3        4,031.09          4,903.91           872.82              21.65
          无形资产          4            151.28        6,352.78          6,201.50           4,099.44
           资产总计         5        4,474.73         11,535.94          7,061.21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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