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以电子传递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在南京市以通讯方式召开,
董事会成员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继续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着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与控股股东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栖霞集团”)一直互相提供债务担保。
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为栖霞集团及其子公司提
供债务担保,提供担保的总授权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担保授权(签署担
保合同)的时间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21 日,经栖霞集团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为
本公司(含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授权额度提高至 35 亿元人民币,担保授权(签
署担保合同)的时间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着公平的原则,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为栖霞集团及其子
公司提供债务担保,提供担保的总授权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担保授权(签
署担保合同)的时间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栖霞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60,85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34.37%;南京栖霞建设集团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是栖霞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南
京栖霞建设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栖霞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栖霞集团持有其
51.28%的股权;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独立董事认可,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江劲松先生、
范业铭先生、徐水炎先生回避表决。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
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临 2016-047)。
三、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临 2016-048)。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