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易世达、公司)全资子公司格 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格尔木神光),于2016年12月6日收到其原股 东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神光新能源)支付的2016年业绩补偿款人民币4300 万元。至此,根据神光新能源在2014年10月8日与易世达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中作出的业绩承诺(相关公司公告:2014-052),其对格尔木神光的2016年度业 绩补偿承诺已履行完毕。该笔款项的具体会计处理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 的结果为准。 截至本公告日,神光新能源在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中作出的业绩承诺已全 部履行完毕。(相关公司公告:2015-072)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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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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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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