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以传真、亲自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
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在凯迪大厦 708 会议室召开。
3、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 9 人,实到 9 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林芝女士主持召开,公司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成立“远安凯迪生物发电有限公司”
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考察湖北省远安县生物质资源的基础
上,拟在远安县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子公
司名称暂定为“远安凯迪生物发电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
的为准)。
拟设立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8100 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
现金方式全额出资,100%控股。由子公司结合当地现有资源和投资环
境,拟开发生物质发电项目,发展生物质原料加工、运输产业,形成
生物质能源产业链,通过生物质发电厂、生物质燃料智能收储网络平
台等实施产业精准扶贫。本次出资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事项不需要
单独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成立“都昌凯迪生物发电有限公司”
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考察江西省都昌县生物质资源的基础
上,拟在都昌县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子公
司名称暂定为“都昌凯迪生物发电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
的为准)。
拟设立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8100 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
现金方式全额出资,100%控股。由子公司结合当地现有资源和投资环
境,拟开发生物质发电项目,发展生物质原料加工、运输产业,形成
生物质能源产业链,通过生物质发电厂、生物质燃料智能收储网络平
台等实施产业精准扶贫。本次出资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事项不需要
单独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华融凯迪绿色产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整合林业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凯迪生态子公司凯迪香港受让中民金融部
分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成立“武汉中薪凯迪法律咨询服务有
限公司”、“中薪凯迪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凯迪标准信息技术咨
询有限公司”、“武汉凯迪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薪凯
迪招标采购(平台)有限公司”、“武汉中薪凯迪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武汉中薪凯迪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人力资源、经营计划、招标采购、项目开发、管理标
准化体系及信息化系统建设、法律服务、财务管理工作的专业化、标
准化、市场化、去行政化的高质量、高效率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公
司拟与阳光凯迪、部分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武汉中薪凯迪法律咨询
服务有限公司”、“中薪凯迪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凯迪标准信息
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凯迪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
薪凯迪招标采购(平台)有限公司”、“武汉中薪凯迪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武汉中薪凯迪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公司。由于阳光
凯迪系凯迪生态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公司与阳光凯迪之间的关联
交易,董事李林芝女士、唐宏明先生、罗廷元先生、陈义生先生系阳
光凯迪推荐董事,因此在审议该议案时,上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
非关联董事(王博钊先生、厉培明先生、徐长生先生、张兆国先生)
进行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厉培明先生、徐长生先生、张兆国先生同意本次关
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