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慧球科技”、“原告”)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2016】粤 0304 民初 25320 号)。因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提交的股东会相关议 案明显违反《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当属违法无效。依据上述 事实及理由,公司向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法院现已受理。 公司从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出发,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 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相关进展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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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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