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彭义兴先生召集并
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
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提名彭义兴、雷凤莲、万小平、毛志平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提名浦冠新、虞义华、周益平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
选人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
的要求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
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就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五)15:00 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刊登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6 日
附件: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彭义兴:195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
级工程师。多年来从事医疗器械行业,曾任职于丰城医疗器械厂(1988-1991 年,
厂长)、上海达美医用塑料厂(1992-1996 年,销售经理)。自 1997 年 3 月三鑫
有限成立以来一直在本公司任职,曾任三鑫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
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彭义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47,777,600 股, 占公司总股
本的 30.10%。彭义兴先生与公司现任董事雷凤莲女士为夫妻关系,共同作为本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彭义兴、雷凤莲夫妇之子彭海波先生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8,0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9%;彭义兴、
雷凤莲夫妇之女彭玲女士为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除此之外,彭义兴先生与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
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雷凤莲:1961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留居权,MBA,高级工程
师。多年从事医疗器械行业,曾任丰城医疗器械厂(1988-1991 年,生产厂长)。
自 1997 年 3 月三鑫有限成立以来一直在本公司任职,曾任三鑫有限董事、副总
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雷凤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11,034,4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6.95%。雷凤莲女士与公司董事长彭义兴先生为夫妻关系,共同作为本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彭义兴、雷凤莲夫妇之子彭海波先生系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8,0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9%;彭义兴、雷
凤莲夫妇之女彭玲女士为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除此之外,雷凤莲女士与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
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万小平:196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留居权,曾任职于南昌
市进贤县李渡供销社(1980-1987 年,职员)、丰城医疗器械厂(1988-1997 年,
销售员)、上海达美医疗塑料厂(1992-1996 年,销售经理)、昆明欣鑫(2002-2012
年,执行董事)。曾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云南三鑫(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万小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7,352,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63%,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毛志平:197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经
济师。曾任职于江西省未来广告公司(1999-2001 年,策划部经理)、江西省电
视台(2001-2002 年,广告二部策划经理)、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
公司(2002-2003 年,投资部主管)。2003 年 12 月加入本公司,历任销售经理、
营销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毛志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浦冠新:194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学本科学历,
毕业于南京中医学院中药专业,主任中药师。曾任江西省医药总公司副总经理、
江西省医药管理局副局长,2004 年 4 月退休前担任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副局长;2009 年至 2015 年 6 月期间担任江西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会长。现任本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浦冠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所规定情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虞义华:197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经济学博士,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副教授,安源煤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虞义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所规定情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周益平:196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
曾任职于江西会计师事务所、江西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
所江西分所、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江西分所、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江西
分所。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江西分所副所长。
截至本公告日,周益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所规定情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