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 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以电话、 书面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 9 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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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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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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