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由董事长解浩然先生召集,并于 2016 年 12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
董事并抄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
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6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同意确
定 2016 年 12 月 5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0 名激励对象授予 90.5 万份股票
期权。预留部分的授予日由董事会另行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
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