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皖
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59 号),
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8,000 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
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发行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军、史方圆
联系电话:0551-82189294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思晨、杨楠
联系电话:021-20370793、021-20370806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