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
连续二个交易日(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
况。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
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
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
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
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
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于2016年11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披露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16-001)中所列示的公司风险因素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
节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关于风险的描述,上述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
的经营业绩。
本公司再次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本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建筑装饰业,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状况与国家的经济发
展水平密切相关,宏观经济增长的周期性波动对建筑装饰行业有较大影响。国家
宏观调控政策和行业产业政策的变化会对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以及商业投
资活动等造成直接影响,从而对建筑装饰行业的业务需求和业务结构带来较大影
响。近年来,受益于中国经济稳定持续的增长,本公司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不断
提升。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24,252.96万元、244,208.93万元、
259,880.60万元和113,475.34万元,保持持续增长,但如果宏观经济或产业政策发
生重大变化,本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受行业需求的影响出现波动。
2、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91,305.31万元、121,386.76万元、
142,279.41万元和153,615.94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2.48%、59.06%、
61.98%和63.61%,占比较高。本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应收账款净额占总资
产比例较高是由所处行业的特点决定的。随着本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本公司应
收账款余额总体上呈增加趋势,应收账款净额占总资产的比例预计仍将可能保持
较高水平。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发生不利变化或者货币资金环境趋紧等因素导致本
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收将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从
而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本公司尚存在部分由工程施工纠纷而产生的未决诉讼,若该等诉讼久
拖不决或者败诉也将会对本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造成不利影响。
3、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6.92%、17.13%、17.13%和
16.35%,整体保持稳定,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处于中游水平。但是,随着公
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本公司为开拓新的市场及为
保持与优质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未来有可能采取适当降低毛利率的营销策略。
因此,本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4、公司可能存在的法律诉讼和仲裁风险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存在部分因工程施工款或材料采购款纠纷而
产生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不存在涉及对本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商标、专利或
重大工程质量等诉讼或仲裁事项。虽然本公司在工程施工、工程管理及财务收支
等方面拥有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与客户和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但是
随着本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不排除因客户或供应商的商业信用等因素的变
化导致本公司出现新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虽然公司未决诉讼等重大或有事项均为正常合法的建筑装饰经营行为中所
涉及的合同纠纷,公司已依法聘请律师积极应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或有
事项》的规定进行了相关会计处理,同时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承担相关诉讼败
诉所带来的金额给付义务和责任,但是,公司仍面临未决诉讼败诉从而对公司持
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5、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低于净利润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8.15%、-101.12%、14.99%和-29.08%,波动较大。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低于同期净利润是由本公司所处行业的经营模式及发展阶段决定的。
本公司作为建筑装饰施工类企业,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根据项目情况
支付履约保证金、垫付材料款及劳务款。建筑装饰行业甲方(业主)付款进度一
般慢于项目完工进度,项目完成后工程款的决算流程较长、项目质保金等因素也
影响了公司款项的回收。上述收付款时间的差异影响了本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加
之本公司正处于成长期,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加大了上述差
异。
目前本公司通过增加银行贷款和经营性负债,能够基本满足业务发展需求。
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继续增长,本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来满足日常经营需求。
如未来本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大幅低于同期净利润,且本公司不能及
时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本公司的资金周转能力将会被削弱,并对本公司的业务
拓展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计2016年1-12月营业
收入约为259,880万元至285,868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化为0%至10.00%;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5,905万元至18,581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化为0%至
17.0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14,980万元至
18,182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化为0.5%至22.03%。(前述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三)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
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