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1月7日,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昌九
生化”)接到控股股东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九集团”)通知,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赣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工投”)拟筹划涉
及昌九集团的重大事项,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动。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1月7日起连续停牌,并于2016年11月8日发布
《昌九生化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86)。
2016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有关股权转让事项重大风险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301号,以下简
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赣州市国资委、赣州工投等相关方
就问询函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核实和解答,以书面形式回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进行
了相应的信息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股权转让事项重大风
险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6-09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赣州工投已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对公开转让昌九集团股权
事项进行信息预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重
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9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2月5日开市
起复牌。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