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101 次会议(“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2 日举行。会议在取得全体董事同意后,由董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
式进行。
本次会议通知于 11 月 2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 5 名董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一致形成
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及获授情况的议案》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
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官庆在表决过程中依法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公司其他
4 名董事投票同意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提议召开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方式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