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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航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03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
                                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召开的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6年第一次H股
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授权
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详情
请见公司2016年1月27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ppt://www.sse.com.cn/)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
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6年第一次H
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
案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相关
事宜的有效期,均将于2017年1月26日届满。
    2016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国际航
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26号),该批复
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日发布于《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ppt://www.sse.com.cn/)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顺利进
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将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方案的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4月30日,并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除公司2016年7月23日发布的《中国国际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所述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
行数量的事项以及前述延期事项外,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信息保持不变。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有效期延长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经
非关联/连股东批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
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饶昕瑜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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