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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生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03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凯迪生态
     股票代码:000939
     信息披露义务人: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
     一号凯迪大厦
     联系电话:027-67869270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凯迪生态”)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
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凯迪生态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凯迪生态非公开发行新股增加上市公司总股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
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比例由 37.11%被动减少至 28.47%。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一、基本信息................................................................. 5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7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 8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 12 个月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9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9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9
第四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2
   一、备查文件................................................................ 12
   二、备置地点................................................................ 12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做出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凯迪生态             指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阳光凯迪                       指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首次注册日期         2002 年 12 月 31 日
法定代表人           陈义龙
注册地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一号
                                       凯迪大厦
注册资本             3,900,000,000 元
营业执照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744760598B
税务登记证号码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             对环保及绿色能源项目的开发、管理及咨询服务;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
                     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
                     其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2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股东                 丰盈长江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31.5%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一号
                     凯迪大厦
邮编
联系电话             027-67869270
传真号码             027-67869018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包括曾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地区的居     现任职务
    用名)
                                                             留权
   黄宪辉           男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Helen Yang         女          新加坡         新加坡                       董事
                                                                        董事长、法定
   陈义龙           男           中国           中国         否         代表人兼总经
                                                                              理
   唐宏明           男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江海            男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李林芝           女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杨国兵           男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龙志林           男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苏江            男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阳光凯迪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由于凯迪生态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了 457,505,375 股人民币普通股,且信息披
露义务人未参与认购,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比例由 37.11%被
动减少至 28.47%,控制股份数合计为 559,293,123 股保持不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
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内容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凯迪生态的发展及其
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持或减持凯迪生态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
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 12 个月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 12 个月内与上市公司之间无任何重大交易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53 号)批复,凯迪生态向 4 名特
  定投资者发行了 457,505,375 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 2016 年 12 月 2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与认购凯迪生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比例由 37.11%被动减少至 28.47%,控
  制股份数合计为 559,293,123 股保持不变。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由于凯迪生态非公开发行股票,且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参与认购,导致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变动前持股情况            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阳光凯迪新能源
                       559,293,123    37.11%          559,293,123       28.47%
    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后,阳光凯迪持有凯迪生态股份不变,占凯迪生态总股本
  28.4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阳光凯迪持有的股份变动。目前为止,阳光凯迪共质
  押凯迪生态股份 535,900,000 股。除此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凯迪生态股
  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第四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凯迪生态股份
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
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凯迪生态住所及深交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陈义龙
                                                 2016 年 12   月 2 日
(本页无正文,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陈义龙
                                                     2016 年 12 月 2 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北武汉
                     公司
股票简称             凯迪生态                       股票代码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湖 北 省 武 汉 市 东 湖
                     司                             地                  新技术开发区江夏
                                                                        大道特一号凯迪大
                                                                        厦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是          □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否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 与        □
                   其他          (因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股票种类: A 股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数量: 559,293,123 股
比例
                       持股比例: 37.1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票种类: A 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559,293,123 股
                       变动比例: 28.47%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 是     □           否
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是   □             否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不适用(不存在减持情况)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是      □    否    □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 不适用(不存在减持情况)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是               否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陈义龙
                                                           2016 年 12 月 2 日
(本页无正文,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陈义龙
                                                  2016 年 12 月 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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