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 年 11 月 29 日,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凯迪生态”)收到贵所《关于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 205 号),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披露《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八会议决议公告》,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比例
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的议案》及《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偿还其他银行贷款的议案》,根据贵所的要求,现就关注函中提
到有关上述两项议案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上述两项议案是否构成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1、同比例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事项
(1)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募集情况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凯迪生态拟非公开发行股
票不超过 60,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94,800 万元,在扣除
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利用募集资金额
1 14 家生物质发电厂建设
518,489.00 289,000.00
项目
2 林业生态文明建设项目 70,021.30 60,000.00
3 偿还银行贷款 145,800.00 145,800.00
合计 734,310.30 494,8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将不超过上述项目资金需求
量。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的投
资需求,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
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
集资金到位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已投入资金予
以置换。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53 号)核准,凯
迪生态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7,505,375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30 元,
募集资金总额 4,254,799,987.50 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
验资费、律师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78,963,724.6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75,836,262.86 元。上述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众环验字〔2016〕010137 号《验资报告》验证。
鉴于凯迪生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计
划募集资金总额,从整体提高公司经营业绩的原则出发,需要同比例
调整相关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召开董事
会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各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6.4.1 条的规定,此次调整不存
在“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主体;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等该指引中视为募集资金用
途变更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通过的议案仅为同比例调整各募投
项目的金额,不属于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不构成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
2、使用募集资金偿还其他银行贷款事项
201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1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
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
约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使用 145,800.00 万
元募集资金按照银行贷款到期时间偿还上述银行贷款。考虑到募集资
金实际到位时间无法确切估计,公司将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和节省公司利息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偿还公司银行贷款。若本次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上述个别银行贷款已到期偿还,公司将利
用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其他银行贷款。”
截至目前,《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原需使用募集资金
偿还的银行贷款均已到期,且公司均已按期全部偿还,针对这种情况,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已有相关约定,“将利用剩余的募
集资金用于偿还其他银行贷款”。此次公司董事会通过的相关决议,
将利用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其他银行贷款系对原已通过的预案
内容的具体执行,不存在“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等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募集资金用
途变更的情况,因此也不构成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二、对照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2015 年《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说明你公司股东大会是否授权董事会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事项。如否,请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2015 年《第八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未授权董事会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如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
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6.4.2
条的规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议案后,
方可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上述两项议案不构成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因
此,由董事会进行审议,无需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具体原因如下:
1、同比例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事项
凯迪生态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
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
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具体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等具体
事宜”。该授权虽未具体罗列或直接指明对募集资金不足时对各募投
项目具体投资金额的调整情况,但该授权实为一揽子整体授权,董事
会有权根据该授权在本次募集资金相较预期不足的情况下,同比例调
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根据上述分析,由于该事项并
不构成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因此无需再次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2、使用募集资金偿还其他银行贷款事项
凯迪生态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凯迪生态环
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该预案中
明确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使用 145,800.00
万元募集资金按照银行贷款到期时间偿还上述银行贷款。考虑到募集
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无法确切估计,公司将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
构和节省公司利息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偿还公司银行贷款。若本次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上述个别银行贷款已到期偿还,公司将
利用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其他银行贷款”事项,且此次使用募集
资金偿还其他银行贷款事项不构成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因此凯迪生态
使用募集资金偿还其他银行贷款事项实际是在执行之前股东大会已
经通过的决议,对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内容并未变更,因此无需再
次履行股东大会程序。
三、你公司尚未完成新增股份上市,董事会即审议募集资金相关
议案,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凯迪生态拟非公开发行股
票不超过 60,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94,800 万元。凯迪生
态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7,505,375 股,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75,836,262.86 元。由于实际募集资
金不足,凯迪生态董事会认为,从整体提高公司经营业绩的原则出发,
同比例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凯迪生态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上述相关议案系对原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未来具体执行情况的细化或更进一步的明确,决议内容未超
出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权限范围,也未超出股东大会的授权期限,且
已在相关公告文件中提示投资者注意新增股份尚未完成登记的风险。
因此,公司此次同比例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和
使用募集资金偿还其他银行贷款,系董事会根据 201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出的细化或对具体实施过程的进一步明确,公司监
事会已就此召开监事会并通过相关决议,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前述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截至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虽已到账,但公司并没有
开始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
股票上市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