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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研科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02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15:00至2016年12月1日
15:00。
    (2)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吉林路 1 号   公司 1 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梁波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80,328,24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9964%。
    2、现场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52,923,99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3.2466%。
    3、网络投票的相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为27,404,24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7499%。
    4、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公告列明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大功先生、梁波先生、朱峰先生、闫麟
角先生、李鹤鹏先生、仲明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邹玲女
士、刘长华先生、周绍妮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上九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1选举非独立董事
    ①选举刘大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获选票169,245,94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5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选票 16,321,948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599%。
    ②选举梁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获选票169,245,94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5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选票 16,321,948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599%。
    ③选举朱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获选票169,245,94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5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选票 16,321,948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599%。
    ④选举闫麟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获选票169,245,94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5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选票 16,321,948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599%。
    ⑤选举李鹤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获选票169,245,94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5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选票 16,321,948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599%。
    ⑥选举仲明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获选票169,245,94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5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选票 16,321,948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599%。
    1.2选举独立董事
    ⑦选举邹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获选票169,245,94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5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选票 16,321,94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599%。
    ⑧选举刘长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获选票169,245,94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5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选票 16,321,94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599%。
    ⑨选举周绍妮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获选票169,245,94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5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选票 16,321,94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599%。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魏锋先生、吴天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①选举魏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当选。获选票169,245,93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5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选票 16,321,94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599%。
    ②选举吴天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当选。获选票169,245,93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5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选票 16,321,94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599%。
    以上当选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杨
仲和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受托管理国机精工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交易对手方,与此议案关联,回避了
对该议案的表决。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52,923,998
股。
    表决结果:同意27,321,8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94%;
反对82,3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321,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6994%;反对82,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245,8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3%;
反对82,3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321,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6994%;反对82,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罗剑烨、刘梦飞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
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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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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