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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气: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02
A 股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25日以传真及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1月
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号4幢2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应参加董事9人,参与表决9人,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关于收购四川晨熙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51%股权投资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目标,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为公司未来发展注入新
的动力,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510 万元向江苏智临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智临电气”)收购四川晨熙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熙电力”)
51%股权。待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晨熙电力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上交易乃基于一般商务条款依循正常途径而订立,交易价格对公司全体股东
而言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履行协议签署及
统筹项目实施工作,本决议责成相关部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就本公司委托律师及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悉和确信,交易对方智临
电气及其实际控制人张鑫淼先生,均为本公司之独立第三方及本公司之无关联人
士。均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经资产规模测试显示,亦不构成交易所上市规则
下应披露的交易。
    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就晨熙电力 51%股权转让事宜,2016 年 12 月 1 日公司已与智临电气签署股权
转让协议。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2-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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