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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股份关于出售部分房产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02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批
    一、交易概述
    日前,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内蒙古金鼎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的方式将公司位于包头市青山
区新型居住区的 5 套住宅及 6 套底店予以售出。
    2015 年 8 月 25 日,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
售公司部分房产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该事项》的议案(内容详见
2015 年 8 月 2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公司“临
2015-021”公告)。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公司对上述房产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评估有效期为一年。在评估有效期内,上述房产
没有售出。由于超过了评估有效期,公司又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公司对上述房产以 2016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
日进行了重新评估(评估情况详见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1)买受人:包头市允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房产:包头市青山区新型居住区(长熙园)12-111
          成交日期:2016 年 9 月 29 日
    (2)买受人:燕治国
          标的房产:包头市青山区新型居住区(长熙园)12-112
          成交日期:2016 年 9 月 29 日
    (3)买受人:武建华
          标的房产:包头市青山区新型居住区(长熙园)12-122
          成交日期:2016 年 9 月 29 日
    (4)买受人:武秉毅
          标的房产:包头市青山区新型居住区(长熙园)12-132
          成交日期:2016 年 9 月 29 日
    (5)买受人:上海誉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标的房产:包头市青山区新型居住区(长熙园)12-152
          成交日期:2016 年 11 月 11 日
    (6)买受人:刘艳芳
          标的房产:包头市青山区新型居住区(温馨园)
36-1,36-2,36-3
          成交日期:2016 年 11 月 11 日
             (7)买受人:许存女 、刘祥明
                  标的房产:包头市青山区新型居住区(温馨园)
      36-4,36-5,36-6
                  成交日期:2016 年 11 月 11 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及评估情况
             截止 2016 年 7 月 31 日,以上房产账面原值 600.90 万元,账面
      净值 317.71 万元。公司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同
      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6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
      采用市场比较法,对上述房产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面积(㎡)     账面价值       账面净值       评估净值       增值率%    评估单价(元/㎡)
 1      12-111     145.09     307,213.00     173,575.39      758,965.79      337.25           5,231.00
 2      12-112     145.09     307,213.00     173,575.39      758,965.79      337.25           5,231.00
 3      12-122     145.09     307,213.00     173,575.39      766,510.47      341.60           5,283.00
 4      12-132     145.09     307,213.00     173,575.39      774,200.24      346.03           5,336.00
 5      12-152     145.09     307,213.00     173,575.39      766,510.47      341.60           5,283.00
 6       36-1      164.88     574,019.44     296,337.61     2,137,504.32     621.31          12,964.00
 7       36-2      191.46     660,138.65     340,796.68     2,482,087.44     628.32          12,964.00
 8       36-3      191.46     660,138.65     340,796.68     2,482,087.44     628.32          12,964.00
 9       36-4      253.01     859,560.65     443,748.30     2,952,023.38     565.25          11,667.62
 10      36-5      253.01     859,560.65     443,748.30     2,952,023.38     565.25          11,667.62
 11      36-6      253.01     859,560.65     443,748.30     2,952,023.38     565.25          11,667.62
      合计        2,032.28   6,009,043.69   3,177,052.82   19,782,902.10     522.68                ---
    2、定价情况
    公司委托内蒙古金鼎拍卖有限公司对上述房产以不低于评估价
进行拍卖。第一次拍卖中,只成交一小部分,大部分未能成交。鉴于
去年拍卖而未售出的情形,结合目前房地产市场情况,经拍卖公司建
议,公司将未成交房产的起拍价下浮 10%进行再次拍卖,最终以起拍
价将剩余房产全部售出。
    此次交易价格能够公允地反映交易日交易标的市场价值,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价格合理、公允。
    3、本次出售的房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
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等司法事项。
    四、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
    12-111 成交金额为 759,000 元。
    12-112 成交金额为 759,000 元。
    12-122 成交金额为 766,500 元。
    12-132 成交金额为 800,000 元。
    12-152 成交金额为 689,850 元。
    36-1,36-3,36-3 成交金额为 6,391,530 元。
    36-4,36-5,36-6 成交金额为 7,970,670 元。
    以上金额合计为 18,136,550 元。
    2、款项支付情况
    上述款项已大部分收回入账,部分款项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不存
在款项回收风险。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及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出售房产为公司于 2005-2006 年间购置,一直全部对外出
租。为提高资产运营能力,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更好地发挥资
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房产出售。
    此次出售房产增加公司本年度收益 1400 万元左右,具体金额以
为公司提供 2016 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为准。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所涉及的房地
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同致信德评报字(2016)第 319 号
    八、报备文件
    1、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拍卖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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