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华网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01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
和材料于 2016 年 11 月 20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人,实际
出席董事 10 人。公司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田舒斌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
为 69,961.59 万元,公司拟以总股本 207,611,7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7.00 元(含税),合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52,939,964.8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公司董事会做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建议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做出决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于
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由公司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因此,本公司 2016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未对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可分配的未分配利润向上市前全体股东做出进行利润分配的决议,2015 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待公司分红预案确定后提交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二,
  公司一贯重视股东现金回报,此前三个年度均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分配现金
  股利,此次中期利润分配由公司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第三, 本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显示,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850,775,552.60 元,董事会认为本次派息不会对募投项目和经营造成影响。
      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营业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详情如下: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          第十四条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
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     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
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教育、医疗保健,含     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教育、医疗保健,含
新闻、出版、药品及医疗器械、电子公告     新闻、出版、药品及医疗器械、电子公告
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无线     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无线
增值的相关技术服务;信息服务;信息开     增值的相关技术服务;信息服务;信息开
发与咨询;网站建设;网络采编;计算机、   发与咨询;网站建设;网络采编;计算机、
集成系统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集成系统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
计算机技术培训;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     计算机技术培训;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
口;电子课件编辑制作;软件类技术开发;   口;电子课件编辑制作;软件类技术开发;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教育咨询;企业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教育咨询;企业
管理咨询;公关策划;经济贸易信息咨询;   管理咨询;公关策划;经济贸易信息咨询;
测绘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会议服务;承     测绘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会议服务;承
办展览展示活动;室内外装璜设计;企业     办展览展示活动;室内外装璜设计;企业
形象设计;展厅的布置设计;电脑动画设     形象设计;展厅的布置设计;电脑动画设
计;建筑模型设计、舞台灯光设计;研发、   计;建筑模型设计、舞台灯光设计;视觉
设计、销售无人机系统、无人机系统配件、   艺术设计;建筑投影;研发、设计、销售
软件;销售食品;飞机租赁。(企业依法     无人机系统、无人机系统配件、软件;飞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     机租赁;影视剧\片策划、拍摄、制作、
食品、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     发行;商品网络销售;批发和零售预包装
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     食品(或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初
息服务不含教育、医疗保健,含新闻、出     级农产品销售、3C 电子产品、化妆品、服
版、药品及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以及     装鞋帽、日用品、工艺礼品、家居百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文化用品、纺织品、体育用品。(企业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业项目的经营活       售食品、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
动。)                                 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
                                       信息服务不含教育、医疗保健,含新闻、
                                       出版、药品及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以
                                       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业项目的经营活
                                       动。)
      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
  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
  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项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见同日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
  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
  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网亿连(北京)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对外投资暨增资江苏瑞德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新华网亿连(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亿连公司”)以人民币
1,300 万元,认购江苏瑞德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简称“瑞德公司”)新增注册资
本 13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亿连公司持有瑞德公司股比为 37.15%。
    详见同日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 14:00 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9 号
金隅大厦五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
    会议审议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审议《关于选举刘海涛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三、上网公告附件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
案的独立意见
    四、附件
   附件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海涛先生简历
   附件二: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附件三: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2 月 1 日
附件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海涛先生简历
    刘海涛先生,1968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国家二级研究员;现任无锡物联网产业研究院院长,感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海涛先生 1995 年 9 月至 1998 年 7 月就读于中国科技大学物理学专业,并
取得博士学位。1998 年 7 月至 2011 年 9 月于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
研究所担任助理研究员、研究员、二级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09 年 5 月至 2011
年 9 月于中科院无锡微纳传感网工程中心担任主任;2009 年 12 月至今担任无锡
物联网产业研究院院长;2011 年至今担任感知集团董事长。
    刘海涛先生是国家 973 物联网首席科学家、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
员、国家物联网基础标准工作组组长、国家传感器网络标准工作组组长、国际物
联网标准化主编辑;曾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1 项,上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 2
项,曾获得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2009 年 CCTV 年度经济人物年度创新
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等称号。
附件二: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刘海涛,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
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
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
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
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
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
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
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
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
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
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
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
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海涛
                                                   2016 年 7 月 20 日
附件三: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海涛为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
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
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本公司章程
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被提名人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
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
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
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
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九)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被提名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
    (六)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
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
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