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21 号楼汇冠大厦五层汇冠股份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解浩然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103,039,90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6.72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72,266,51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2.77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0,773,39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955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91,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8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38,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6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2,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39%。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均未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包含网络投票方式)。
(一)《关于<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以下子议案均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的非关联股东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表决情况:同意103,019,80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05%;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9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7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9.4819%;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10.51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2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情况:同意103,019,80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05%;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9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7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9.4819%;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10.51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3 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数量和分配
表决情况:同意103,019,80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05%;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9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7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9.4819%;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10.51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4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103,019,80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05%;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9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7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9.4819%;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10.51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5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情况:同意103,019,80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05%;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9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7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9.4819%;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10.51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6 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行权条件与行权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103,019,80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05%;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9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7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9.4819%;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10.51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7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情况:同意103,019,80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05%;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9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7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9.4819%;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10.51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8 股票期权会计处理
表决情况:同意103,019,80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05%;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9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7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9.4819%;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10.51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9 实行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表决情况:同意103,019,80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05%;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9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7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9.4819%;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10.51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0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表决情况:同意103,019,80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05%;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9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7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9.4819%;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10.51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1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情形的处理
表决情况:同意103,019,80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05%;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9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7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9.4819%;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10.51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03,019,80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05%;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9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7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9.4819%;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10.51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03,019,80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05%;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9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7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9.4819%;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10.51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曾嘉、王乐文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