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1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确认。
会议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在宁波新芝宾馆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
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5 位监事和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先后由董军副董事长和胡敏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
认真审议和记名投票表决,决议如下:
一、选举胡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增选丁自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
案》;
因工作变动,陈明东先生辞去了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方鹏先生辞去了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及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胡敏先生和丁自强先生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为此,
相应调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组成人员为:王端旭独立董事、包新民独立董事、胡正良独立董事、
钟昌标独立董事、丁自强董事、胡敏董事和董军董事,胡敏董事任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
案》。
因工作变动,陈明东先生辞去了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胡敏先生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为此,相应调整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为:王端旭
独立董事、包新民独立董事、胡正良独立董事、钟昌标独立董事、姚
成董事、胡敏董事和董军董事,胡正良独立董事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报备文件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