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申请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6] 第 202 号),经公 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进行核查。现公司已完成核 查并对关注函的内容作出了回复,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媒体的 2016-078 号公告。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星期四) 开市起复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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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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