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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8-01-30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1月29日(星期二)上午9:00在公司北京办公室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委托授权1人,董事刘艳国授权董事汪金成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大庆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经审议通过。
    会议同意,根据公司上市前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所做出的承诺,将《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条修改为"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否则应限期改正,未改正前,相应股份不具有表决权",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经审议通过。
    公司股东北京玺萌置业有限公司提名王连洲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马跃、王超、李秉心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阅王连洲先生的个人履历,认为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和限制的情形;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作出的决议。
    三、《关于聘任张洪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经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张洪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2008年1月29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马跃、王超、李秉心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阅张洪斌先生的个人履历,认为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和限制的情形;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作出的决议。
    四、《关于金融资产分类和公允价值确定原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经审议通过。
    五、《关于计提和发放2007年度奖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经审议通过。
    六、《关于对2007年度为公司做出特别贡献的人员予以奖励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经审议通过。
    七、《关于制定公司<薪资福利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经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王连洲先生简历
    王连洲,男,69岁,中国国籍,毕业于山东财经学院财政金融专业。曾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印制局工作;曾先后担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财金组组长、办公室副主任,经济法室副主任,研究室正局级巡视员;现受聘担任中国信托业协会顾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信托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二:
    张洪斌先生简历
    张洪斌,男,42岁,毕业于北京大学/Fordham University MBA,获硕士学位,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中国证券业执业资格、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曾任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副处长、TEMAX GMBH(德国) CFO(首席财务官)、中国通用技术集团处长、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副总会计师、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等职务。
    附件三: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京玺萌置业有限公司现就提名王连洲先生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北京玺萌置业有限公司
    2008年1月4日
    附件四: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连洲,作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连洲
    200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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