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1月25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08年1月22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亲自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9人,总有效票数为9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程序》(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