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2016 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议案董事弃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11 月 24 日,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 2016 年第十二 次临时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1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 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内容详见 2016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王大明先生在审议表决《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时 投了弃权票,理由为:考虑公司正在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一些财 务债务问题需要核查清楚,且公司负债率较高,需对融资和偿债做统盘计划。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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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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