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接 到公司控股股东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电子集团”) 通知,华天电子集团拟以所持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 华天电子集团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95,687,6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5%。 根据通知,本次可交换债券拟存续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拟募集资金规模不 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在满足换股条件下,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有权 将其所持有的本次可交换债券交换为公司股票。 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尚需获得监管部门的同意。本次可交换债券的最终发 行方案将根据发行时市场状况确定。 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监管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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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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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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