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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立: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1-28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鉴于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恒立实业”)
拟出售全资子公司岳阳恒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实业”)80%的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了
避免本次重组后出现同业竞争事宜,本公司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目前未控制与恒立实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也不会以任
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与恒立实业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企业。
    2、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投资与恒立实业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以
避免恒立实业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
    3、本公司将不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身份进行损害恒立实业及其他股东利
益的经营活动。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
偿由此给恒立实业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之盖章页)
                                             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24 日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鉴于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恒立实业”)
拟出售全资子公司岳阳恒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实业”)80%的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作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为了避免本次重组后出现同业竞争事宜,本公司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目前未控制与恒立实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也不会以任
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与恒立实业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企业。
    2、本企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投资与恒立实业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以
避免恒立实业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
    3、本企业将不利用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身份进行损害恒立实业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
偿由此给恒立实业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之盖章页)
                                   深圳前海新安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016 年 11 月 24 日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鉴于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恒立实业”)
拟出售全资子公司岳阳恒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实业”)80%的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作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为了避免本次重组后出现同业竞争事宜,本公司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目前未控制与恒立实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也不会以任
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与恒立实业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企业。
    2、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投资与恒立实业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以
避免恒立实业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
    3、本公司将不利用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身份进行损害恒立实业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
偿由此给恒立实业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之盖章页)
                                           深圳新安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24 日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鉴于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恒立实业”)
拟出售全资子公司岳阳恒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实业”)80%的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了
在本次重组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事宜,本公司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作为恒立实业 5%以上股东期间,本企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
减少、避免与恒立实业之间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2、对于本企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恒立实业发生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且无
法避免时,将继续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一般商业原则,依照市场经济规则,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依法签订协
议,保证交易价格的透明、公允、合理,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企
业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恒立实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
务,并将督促恒立实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恒立实
业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如果本企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所做承诺及保证,将依法承担全
部责任,并对由此造成恒立实业及其他股东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之盖章页)
                                             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24 日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鉴于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恒立实业”)
拟出售全资子公司岳阳恒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实业”)80%的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作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为了在本次重组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事宜,本公司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作为恒立实业 5%以上间接股东期间,本企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
尽量减少、避免与恒立实业之间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2、对于本企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恒立实业发生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且无
法避免时,将继续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一般商业原则,依照市场经济规则,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依法签订协
议,保证交易价格的透明、公允、合理,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企
业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恒立实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
务,并将督促恒立实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恒立实
业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如果本企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所做承诺及保证,将依法承担全
部责任,并对由此造成恒立实业及其他股东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之盖章页)
                                   深圳前海新安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016 年 11 月 24 日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鉴于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恒立实业”)
拟出售全资子公司岳阳恒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实业”)80%的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作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为了在本次重组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事宜,本公司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作为恒立实业 5%以上间接股东期间,本企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
尽量减少、避免与恒立实业之间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2、对于本企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恒立实业发生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且无
法避免时,将继续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一般商业原则,依照市场经济规则,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依法签订协
议,保证交易价格的透明、公允、合理,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企
业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恒立实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
务,并将督促恒立实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恒立实
业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如果本企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所做承诺及保证,将依法承担全
部责任,并对由此造成恒立实业及其他股东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之盖章页)
                                           深圳新安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24 日
                      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
                     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鉴于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将其全资子
公司岳阳恒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80%的股权出售给长沙丰泽房地产咨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确保本次重组
中上市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得到履行,本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本公司保证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
    如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之签章页)
                                             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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