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 部分进行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关于对 201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部分进行确认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基于 独立判断,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会前向我们提交了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 分的有关资料,我们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超出年初预计的关联交易, 主要是广告代理业务和电视剧销售业务,属于必要、持续的日常 关联交易,符合实际情况,交易目的是为了促进公司广告业务和 影视剧业务的发展,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定价方法客观、公 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刘平春、朱德贞、刘海涛、徐莉萍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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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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