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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钢联: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增补新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1-26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增补新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
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夏晓坤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夏晓坤先生因
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后,夏晓坤先生
继续在公司任职。
    夏晓坤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 21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夏晓坤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中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
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自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在其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的公司股份。夏晓坤先生已经履
行完毕为期 36 个月的首发限售承诺。根据上述承诺,夏晓坤先生自
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夏晓坤先生配偶李凌云女士目前持有公司股票 32,906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02%。李凌云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1)自上海钢联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
有的上海钢联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前述股份,也不由上海钢联回
购本人所持有的上海钢联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前述股份。(2)
本人与上海钢联的监事夏晓坤先生存在配偶的亲属关系,在夏晓坤先
生担任上海钢联监事期间,本人将向上海钢联申报所持有的上海钢联
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夏晓坤先生任职期间(于股份限售期结束
后),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上海钢联股份总数的
25%。自夏晓坤先生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上海钢联股份。
根据上述承诺,李凌云女士自夏晓坤先生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将在申报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到结算公司办理相关股份
锁定事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夏晓坤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职工代
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要求。
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 2016 年第
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增补宋晔女士(简历
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届满。
       公司及监事会对夏晓坤先生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衷心的感
谢!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25 日
    附件:宋晔女士简历
    宋晔女士: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 5 月
出生,出版编辑大专学历。历任浙江省宁波富舜电业材料有限公司行
政专员,上海闻红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审计部审计专员、
人事部人事副经理,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学习发展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宋晔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监
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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