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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春天关于控股孙公司投资私募基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1-26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投资私募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霍尔果斯神州易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首期实缴出资1,000万元,其余认缴出资根
据项目进度分期缴纳)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概述
于2016年9月28日召开的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在霍尔果斯设立投资
公司的议案》,2016年10月13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霍尔果斯口岸工商
分局核准我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天药
用”)设立霍尔果斯恒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朗投资”),具体情况详
见我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6-066、067和069号公告。
     恒朗投资现基于对霍尔果斯神州易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被投资企业”)投资方向和投资前景的认可,拟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投资被投资
企业。
     我公司、春天药用、恒朗投资与被投资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二、投资协议基本情况
     被投资企业霍尔果斯神州易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有限合伙企业,
恒朗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一) 普通合伙人信息
     1、名称:中企升亿达投资有限公司
     2、住所(址):拉萨市金珠西路 158 号阳光新城 B 区三幢二单元 4-1 号
     3、法定代表人:刘宗业
     4、注册资本:5100 万元
     5、成立日期:2015 年 11 月 5 日
     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管理
和保险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7、近一年经营状况:新成立公司,未开展实质性业务,无违法违规记录。
     8、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情况:该公司已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登记编号:P1032242),具备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
     (二)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我公司、春天药用、恒朗投资与中企升亿达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该公司无直接或间接持有我公司股份、无拟增持我公司股份计划、无
与我公司存在相关利益安排、无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我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 被投资企业基本情况
     1、名称:霍尔果斯神州易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成立背景: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易桥”)全资子
公司神州易桥(北京)财税科技有限公司与中企升亿达投资有限公司基于充分发挥神
州易桥产业优势和金融资本优势、延伸产业链和实现共赢的背景,共同发起设立霍尔
果斯神州易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基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4、投资人及投资比例: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优先级有
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一般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
币 24,000 万元。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出资进度:恒朗投资拟首期认缴 1,000 万元,其余 9,000 万元出资根据项目进
度分期缴纳。
     (四) 管理模式
     1、 管理及决策机制:由中企升亿达担任被投资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
人及基金管理人,负责执行基金事务及日常管理工作。被投资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
会,设5名委员,负责对项目投资与退出做出决策,相关决策必须经3名及3名以上委员
同意方可通过。
     2、 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全体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行使合
伙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关义务。普通合伙人按照法律规定对被投资企业到期不能清偿的
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被投资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 各投资人的主要权利:分享财产收益、分配剩余财产,按协议约定监督普通合
伙人履行投资管理义务的情况,按约定获得运作信息资料。
     4、 各投资人的主要义务:履行出资义务及规定的费用,及时、全面、准确、真实
地向普通合伙人告知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不得
违反合同的规定干涉合伙企业的投资行为等。
     5、管理费:每年按被投资企业认缴出资额的2%收取。
     6、利润分配安排方式:基金在投资项目退出时,在扣除基金管理费用和其他日常
经营费用后,结合合伙人性质、资金性质、基金结构化安排,确定分配顺序,进行收
益分配和亏损承担,具体方式和比例以各方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五) 投资模式
     1、 投资领域:具有较好行业发展前景并且受国家政策支持和鼓励的领域或企业。
     2、 投资项目和计划:根据协议及被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拟通过对非上市企业的
股权投资、通过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开展投资并获得投
资回报。
     3、 盈利模式:通过股权投资、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
进行投资获得分红及利用证券市场等渠道退出实现增值获利。
     4、 投资后的退出机制:投资项目退出时,在扣除基金管理费用和其他日常经营费
用后,结合合伙人性质、资金性质、基金结构化安排(如有),确定分配顺序、比例,
进行收益分配和亏损承担。
     三、本次投资目的和对我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投资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率、通过财务投资获得投资回报。
     (二) 本次投资对我公司的影响:本次投资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占我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69%,可提高我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对我公司目前
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不会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投资未来的实际收益主要取决
于被投资企业的实际运作情况和所投资项目情况,对我公司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
     四、     风险揭示
    1、 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且目前被投资企
业尚无明确的投资项目,因此存在投资项目和收益的不确定性风险。
    2、 投资领域与我公司主营业务可能不存在协同关系的风险:由于目前被投资企业
尚无明确的投资项目,因此其未来所投资领域与我公司主营业务无确定的协同关系。
    3、 管理风险:被投资企业的运作经过项目发掘、尽职调查、投资策划、投资决策、
投资后管理以及项目的退出等诸多环节,对专业的管理和风险控制方面具有较高要求,
因此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4、 政策风险:结合目前国内各领域大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势,随着各行业市
场环境的变化,现行的国家政策、行业政策均存在进一步完善和调整的可能性,因此
本次投资存在相关政策变化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公司在日常工作中将密切关注、及时了解被投资企业的经营运作情况以及外部环境
变化情况,认真履行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督促和协助被投资企业加强经营管理
和科学决策,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控制水平,尽力保障投资资金的安全。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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