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结果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11 月 21 日、11 月 2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价格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
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开市起复牌。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11 月 21 日、11 月 2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价格异常波动情况。
因公司需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进行必要的核查,同时向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上海市金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金山区国资委)
进行询证核查。鉴于核查工作的实际情况,公司无法在 2016 年 11 月 23 日刊登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1 月 23 日起停牌。
二、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关注并核查的相关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对股票价格异动原因进行了认真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基本面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自行车及零部件,截至目前公司
内部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
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当前主营业务中,出口占比较大,2016 年前三季度的出口额分别为
5412.14 万元、9668.39 万元和 7905.00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53.63%、52.49%和 45.79%,因此当前人民币贬值对公司的经营有一定的促进
作用,但从长期来看,人民币汇率变化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对公司的影响亦存
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3、针对市场传言的公司与摩拜单车、OFO 单车等网络单车合作事宜,经公
司核查,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相关合作项目,公司亦未与任何网络单车运营方进
行合作接洽,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意向、方案等。
(二)大股东询证情况
经公司征询,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山区国资委回复如下:
1、截至目前,金山区国资委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国资国企改革具体安排,包
括但不限于意向、策划、方案等。
2、在异常波动期间,金山区国资委及一致行动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3、金山区国资委在 11 月 22 日曾就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票的事宜进行
了讨论,但截至目前,尚无具体方案,亦未履行有关的审批程序。
4、截止目前,除上述第 3 项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
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发
行股份、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其他核查情况
1、公司股东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限售股份合计 48,579,285
股,根据有关规定,其中 4,619,890 股预计将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解除限售并上
市流通。
2、经公司核查,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无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
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股票复牌时间
公司已完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工作,并披露了相关临时公告,经公司申
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1月25日开市起复牌。
五、风险提示
1、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为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的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
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
2、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短期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发生异常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
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