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公告
股东张魁众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
张魁众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张魁众先生于 2016 年 11
月 2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公司
无限售流通股 58000 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股) (%)
集中竞价 2016 年 11
张魁众 12.528 58000 0.000106
交易 月 22 日
合计 12.528 58000 0.00010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东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
名
(股) 例(%) (股) 比例(%)
称
合计持有股份 232000 0.000424 174000 0.000318
张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8000 0.000106 0
魁
众 有限售条件股份(高管
174000 0.000318 174000 0.000318
锁定股)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张魁众先生的承诺:
(1)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2)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
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直接和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市场挂牌交易出售
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 50%。
(3)除上述锁定期外,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4)本人承诺对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价格;自公司上市之日至本人减持之日,若
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或除息事项,则本人上述
承诺的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截止目前,张魁众先生一直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
情况。
三、相关说明
1、张魁众先生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张魁众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张魁众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