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2;200012;112022 公告编号:2016-064
证券简称:南玻 A;南玻 B;10 南玻 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获得股东无息借款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2 日收到股东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钜盛华”)的来函,为支持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玻集
团”或“本公司”)的稳定经营发展,钜盛华作为本公司股东,愿意为本公司或
通过其指定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总额为人民币 20 亿元的无息借款。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1、交易主体:
借款方:南玻集团
出借方:钜盛华或其指定关联方(下称“实际贷款人”)
2、借款金额:借款总额为人民币贰拾亿元(RMB2,000,000,000)。在借款额
度内,本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分次提取、循环使用。
3、借款期限:就任何一笔提款,还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在提款时协商确定。
借款到期后,如需要续借,本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向实际贷款人提出;实
际贷款人同意续借的,贷款期限相应顺延。
4、借款用途:用于主业持续稳定经营。
5、利息和费用:借款利息为零,若本公司申请续期的,则续展期间的利息
同样不予计取。
6、抵押和担保: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
近期,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动,本公司股东钜盛华或其指定关
联方自愿向公司提供免收利息的借款,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亦无需本公司向钜
盛华或其指定关联方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该笔借款将用于
主业持续稳定经营。
四、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其他说明
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第三节关联交
易第二条关联交易的披露和审议:(三)上市公司接受关联人财务资助(如接受
委托贷款)或担保的,上市公司以应付的资金利息、资金使用费或担保费金额作
为计算标准,适用《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相关规定。涉及上市公司以自有资产
提供抵押或担保的,上市公司应就资产抵押或担保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业务。
本次股东或其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借款不计取利息,无需提供保证、抵押、
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根据以上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
易发生金额以南玻集团应付的资金利息计算,交易发生金额为零。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