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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岭药业: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1-24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 2016 年 11 月 10 日
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高学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
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提名高学东先生、刘根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 2016 年 11 月 14 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选举牛瑞华女士为公司职
工代表监事,直接进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一致。
    公司无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超过公
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情形;无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情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扩大控股子公司以岭健康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健康城”)
的规模,增强其综合实力和盈利能力,继续做大做强大健康产业,公司决定以自
有资金对以岭健康城增资 19,000 万元。以岭健康城另一股东河北以岭医院放弃
参与本次增资。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11 月 23 日
附: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高学东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医专业,学
士学位,主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称。1993年7月至2010年8月任河北以岭研究院副
院长兼新药临床部主任;2010年8月起,任河北以岭医药研究院副院长兼新药临
床部主任、公司监事,2014年8月起任监事会主席。
       高学东先生现持有本公司1,180,884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刘根武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民
族传统体育专业。2002年起在以岭药业总经理办公室工作,2005年起任以岭药业
秘书科副主任,2012年5月起至今任以岭药业后勤部主任,2014年8月起任公司监
事。
    刘根武先生现持有本公司8,700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牛瑞华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药专业,本科学历。
2000年7月至2006年9月,以岭医药集团秘书科工作;2006年9月至2008年5月,担
任河北以岭医院办公室主任;2008年5月至2009年2月,任以岭医药集团总经理办
公室副主任兼秘书科主任;2009年3月至2010年8月,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2010
年8月起,任公司监事。
    牛瑞华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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