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资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3年10月10日在物贸大厦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伟宝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10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董事晏杰先生、刘莉平女士、独立董事吴梅琴女士分别书面委托董事李新先生、於如福先生、独立董事刘杰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题: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10月14日
上海物资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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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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